'濟南一1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二審維持原判,賈金坡獲刑23年'

濟南 刑法 高峰 棗莊市中普法 2019-07-31
"

7月28日,濟南中院新聞中心發佈消息,該院賈金坡等1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作出二審宣判。

"

7月28日,濟南中院新聞中心發佈消息,該院賈金坡等1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作出二審宣判。

濟南一1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二審維持原判,賈金坡獲刑23年

(圖片據濟南中院)

賈金坡自2000年擔任濟南市天橋區藥山街道辦事處小魯莊村黨支部書記以來,歷任小魯莊村委會主任、小魯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其間,賈金坡為把持基層政權和維護其在小魯社區的統治地位,陸續將親戚、親屬等多人安排到居委會工作、進入兩委班子,在重要崗位安插親信;聚攏人員訓練搏擊,並安排專人進行管理,在處理社區事務及與他人糾紛等過程中,無視黨紀國法,指揮參訓人員充當打手,毆打對方甚至其他在場人員,指使、縱容尹際炳、賈金蘭、崔剛等人對群眾濫施罰款等,逐步形成以賈金坡為首要分子,賈金蘭、尹際炳、賈利飛、賈雲龍為重要成員,崔剛、王瑞章、劉鵬、鄭開慶、李衍凱、高峰、毛義濤、朱連祥積極參加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利用小魯社區兩委會的合法外衣,在小魯社區及其周邊地區多次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故意傷害、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成為橫行鄉里、擾亂當地經濟秩序、破壞社會生活秩序的村霸惡勢力,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賈金坡惡勢力犯罪集團自2009年8月至2018年,實施尋釁滋事犯罪3起、敲詐勒索犯罪12起、故意傷害犯罪1起、強迫交易犯罪1起、尋釁滋事違法行為1起。犯罪集團以外個人實施貪汙犯罪1起、濫用職權犯罪1起、故意傷害犯罪1起。

天橋區法院經審理對該犯罪集團首犯賈金坡以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十萬元;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五十萬元;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一百萬元;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一百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並處罰金二百六十萬元。尹際炳等其他1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六個月至一年四個月不等,其中14名被告人被並處罰金。宣判後,原審被告人賈金坡、尹際炳等12人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濟南中院立案後,依法組成合議庭,經過閱卷,訊問上訴人,並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認為原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準確,審判程序合法,作出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馬雲雲 崔巖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