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新車不會開,他請朋友當司機,不料高速出車禍,一查朋友也無證

駕照考試 車禍 重慶 轎車 交通 法律 中國經濟網 2019-06-13

來源:重慶晨報

買了新車不會開,他請朋友當司機,不料高速出車禍,一查朋友也無證

車頭損毀嚴重的白色轎車。

不料高速出車禍

一查朋友也無證

這回事情鬧大了

車主將面臨事故損失全部自付

駕駛者面臨無證駕駛被拘留

買了車,卻沒駕照怎麼辦?有人靈機一動,想到邀請朋友臨時做“代駕”。但這看似妥當的解決方案,也可能出現不按常理髮展的尷尬局面。

不久前,G75蘭海高速綦江收費站就發生了這樣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意外”。

高速車禍

駕駛者竟然是無證駕駛

6月7日22:08左右,一輛白色轎車從G75蘭海高速綦江收費站上道駛往重慶方向。然而,過了才不到10秒鐘,這輛轎車卻突然失控,一頭撞上道路分叉處的護欄端頭。由於是正面撞擊,車速又較快,車輛引擎蓋頓時嚴重變形,護欄端頭也被撞得凹陷了進去,幸好安全氣囊及時彈出,車上的兩名男子才沒受傷。

幾分鐘後,市高速公路執法第一支隊六大隊的執法人員趕到了現場。面對詢問,駕車男子趙某表示自己當時彎腰伸手撿手機,導致車輛方向失控。然而,執法人員向其索要駕駛證時,趙某卻一臉慌亂地表示駕駛證“沒在車上”。見情況可疑,執法人員提取了其身份證信息進行查詢,結果發現其並未取得駕駛證。

自學成才

這回代駕坑了車主朋友

無證駕駛發生事故,又存在妨礙安全駕駛行為。執法人員立即將兩人“請”回大隊,對他們進行了深入調查。

面對執法人員的詢問,駕駛員趙某很快“招供”,稱自己的駕駛技術都是早年跟人跑車時“自學成才”的結果,這些年他從未進過正規駕校,也沒參加過駕照考試。聽到朋友的話,同車男子楊某頓時不“淡定”了,原來他正是事故車的車主。

今年上半年,楊某為解決出行問題購買了這輛轎車,結果卻因為種種原因一直未通過駕照考試,為避免“資源浪費”,他便想了個“好辦法”,出行時邀請一些關係較好的朋友充當“代駕”,而這位“自學成才”的高手趙某正是常幫他開車的人之一。

“經常都看到他在開車,我哪曉得他也沒得駕照嘛,簡直是坑我喲!”聽到趙某的供述,楊某既後怕、又氣惱。但事已至此,他也無可奈何,只有認“栽”。

事情鬧大

損失自付無證駕駛被拘

據高速執法人員介紹,因事故車受損較重,目前初步估計需10000多元才能修復,而被撞壞的護欄也價值3000多元。

由於無證駕駛,保險公司有權拒賠。也就是說,車主楊某很可能要自己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損失。同時,由於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將被高速執法部門處以200—2000元罰款。

而趙某則涉嫌“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和“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兩項違法行為,不僅將面臨2200元的高額罰款,還可能被處以15日以下拘留。

對於此次事件,執法人員也提醒廣大市民朋友要注意三個不要:

一是如未接受系統培訓,且未通過機動車駕駛考試,不要擅自駕駛機動車;

二是駕車外出時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識,不要有接打手機、低頭撿拾物品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三是若要將車交予他人駕駛或外借的,請提前瞭解掌握對方的身心狀況、有無駕駛資格等信息,不要用信任代替應盡的責任。否者一旦車輛發生意外,車主也將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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