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嚴查嚴處出租汽車行業頑症!“的哥”違反12種行為將被吊證

交通 刑法 法制 社會 上海發佈 2017-06-09

市交通執法總隊今天發佈,將嚴查嚴處出租汽車行業頑症。對“的哥”故意造成計價器失準或損壞等12種違法行為將處以吊銷出租車準營證處罰;對拒絕乘客運送要求等12種違法行為將處以暫停營業15天處罰。本月已開展出租汽車專項整治行動7次,查獲出租汽車各類違法行為54起。詳見下文↓

滬嚴查嚴處出租汽車行業頑症!“的哥”違反12種行為將被吊證

6月8日下午13:30,市交通執法總隊一支隊、二支隊和四支隊出動20餘名執法人員,再次在虹橋火車站南出發層對出租汽車擾亂站點營運秩序、拒載、無出租車駕駛員準營證等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整治。

滬嚴查嚴處出租汽車行業頑症!“的哥”違反12種行為將被吊證

在半個多小時的執法檢查中,執法人員共檢查100餘輛出租車,共查獲9輛出租車駕駛員無準營證,同時,另一路執法人員在虹橋火車站北出發層查獲1輛出租車計價器舞弊案件。通過前期執法部門的大力整治和企業的宣傳教育,在執法現場並未發現有出租車在出發層違規載客,擾亂站點營運秩序的違法行為,體現出良好的整治效果。

滬嚴查嚴處出租汽車行業頑症!“的哥”違反12種行為將被吊證

8項執法監管重點

本次將堅持以出租行業重點違法違規行為作為執法監管重點,嚴打出租行業頑症,對個人著重查處:拒載、繞道多收費、計價器舞弊、擾亂營運秩序、無出租從業資格證件駕駛出租汽車等5種違法行為。同時,將進一步檢查涉及企業管理相關的3種違法行為:企業對退市出租車未嚴格執行清標改色標準,企業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企業違法率超過4%等。對出租行業的違法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予以從嚴處罰,該吊證的堅決吊證、該暫停營業的堅決暫停營業。

12種違法行為將處以吊銷出租車準營證處罰

(1)一年內已被處暫停營業,再次發生應處以暫停營業的違法行為的;

(2)多收費超過標準200元以上或者超過標準2倍以上;

(3)不使用或者不按規定使用車費發票且多收費的;

(4)惡意捉弄、侮辱或毆打乘客的;

(5)被處暫停營業期間繼續營業的;

(6)利用客運服務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故意造成計價器失準或損壞,以及利用其它手段舞弊的;

(8)被處行政拘留或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9)竊取乘客卡內資金的;

(10)擅自將客運服務車輛交與非出租汽車從業人員的;

(11)駕駛未取得營業性客運證件的汽車從事經營性客運活動的;

(12)假冒出租汽車或者駕駛假冒出租汽車的。

12種違法行為將處以暫停營業15天處罰

(1)駕駛員拒絕乘客的運送要求的;

(2)多收費超過標準100元以上或者超過標準1倍以上的;

(3)擅自降價,發生兩次以上的;

(4)載客不使用計價器的;

(5)計價器損壞,在當次營運業務結束後繼續營業,發生兩次以上的;

(6)營運中以物品遮擋計價器主機面板,發生兩次以上的;

(7)擅自拆動計價器鉗印,發生兩次以上的;

(8)不使用或者使用不符合規定的車費發票,造成乘客投訴或者媒體曝光等不良影響的;

(9)未按規定輸出營運管理卡內營運數據、修改營運管理卡內營運數據或者營運時未使用本人營運管理卡,發生兩次以上的;

(10)擅自將客運服務車輛交與其他出租汽車公司從業人員的;

(11)擾亂營業站點秩序的;

(12)採用暴力方式抗拒阻礙執法的;或者未採取暴力方式拒絕檢查發生兩次以上的。

強化企業源頭監管

對於客運車輛退出營運時,企業未按規定清除客運出租汽車專用車身顏色、專用營運標識或者專用營運設施的企業,初次發生的,將對企業處以每輛車2000元罰款,發生兩次以上的,將對企業處以每輛車5000元罰款。同時,對於月違法率前10的出租企業,市交通執法總隊將聯合市運輸管理處約談其企業的主要負責人,要求企業針對執法部門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採取針對性的整改措施,提高出租汽車行業服務質量。

乘客發現出租車違法行為,可以撥打12319、12345熱線投訴舉報。

資料:市交通委

編輯:王晶、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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