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汕頭到汕尾鐵路汕頭站等4站建築概念設計方案徵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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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汕頭到汕尾鐵路汕頭站等4站建築概念設計方案徵集

澄清文件:

1. 場地豎向條件及站型

惠來站:中心軌頂設計高程為18.236m,現狀標高約1.63m,場坪設計標高5.2m左右,站區百年洪水位4.2m。站房採用帶架空層的線正下式站型。惠來站站房規模15000平方米(含架空層面積)。

潮南站:中心軌頂設計高程為19.677m ,現狀標高約1.92m,場坪設計標高6m左右,站區百年洪水位5.5m。站房採用帶架空層的線正下式站型。潮南站站房規模10000平方米(不包含架空層面積,投資單獨列支)。

汕頭站:按一次性規劃、分近遠期實施的原則設計。其中近期工程為東站房、8臺17線車場上方的高架候車室,建築面積暫按44000㎡控制(含地下空間),遠期工程為西站房改造、預留車場上方的高架候車室,建築面積按近期高架候車室接長考慮(含地下空間)。

汕頭站補充文件:

項目名稱變更:新建汕頭到汕尾鐵路汕頭站站房和綜合交通樞紐開發概念設計方案

設計內容變更:在原來設計內容基礎上增加綜合交通樞紐開發內容。

1. 項目業主

廣東廣汕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和汕頭市交通局。

1.站前廣場規劃設計技術條件

1.1方案研究範圍及工程內容

本次徵集範圍為紅色框內,包括汕頭站站房和綜合交通樞紐開發兩部分,總佔地面積約43.2公頃,其中黃色框內為鐵路站房及綜合配套研究範圍(TL-01\\ TL-02),佔地面積約24.2公頃;其餘區域為地方配套綜合交通樞紐研究範圍(A-01\\ A-03\\A-04\\S-01\\S-02),佔地面積約19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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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汕頭到汕尾鐵路汕頭站等4站建築概念設計方案徵集

澄清文件:

1. 場地豎向條件及站型

惠來站:中心軌頂設計高程為18.236m,現狀標高約1.63m,場坪設計標高5.2m左右,站區百年洪水位4.2m。站房採用帶架空層的線正下式站型。惠來站站房規模15000平方米(含架空層面積)。

潮南站:中心軌頂設計高程為19.677m ,現狀標高約1.92m,場坪設計標高6m左右,站區百年洪水位5.5m。站房採用帶架空層的線正下式站型。潮南站站房規模10000平方米(不包含架空層面積,投資單獨列支)。

汕頭站:按一次性規劃、分近遠期實施的原則設計。其中近期工程為東站房、8臺17線車場上方的高架候車室,建築面積暫按44000㎡控制(含地下空間),遠期工程為西站房改造、預留車場上方的高架候車室,建築面積按近期高架候車室接長考慮(含地下空間)。

汕頭站補充文件:

項目名稱變更:新建汕頭到汕尾鐵路汕頭站站房和綜合交通樞紐開發概念設計方案

設計內容變更:在原來設計內容基礎上增加綜合交通樞紐開發內容。

1. 項目業主

廣東廣汕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和汕頭市交通局。

1.站前廣場規劃設計技術條件

1.1方案研究範圍及工程內容

本次徵集範圍為紅色框內,包括汕頭站站房和綜合交通樞紐開發兩部分,總佔地面積約43.2公頃,其中黃色框內為鐵路站房及綜合配套研究範圍(TL-01\\ TL-02),佔地面積約24.2公頃;其餘區域為地方配套綜合交通樞紐研究範圍(A-01\\ A-03\\A-04\\S-01\\S-02),佔地面積約19公頃。

新建汕頭到汕尾鐵路汕頭站等4站建築概念設計方案徵集

1.汕頭站鐵路用地範圍(TL-01\\ TL-02):TL-01地塊佈置鐵路旅客站房及站場配套設施;TL-02地塊佔地5.9公頃,佈置鐵路綜合體、鐵路配套停車場及生產生活配套設施等。

2.汕頭站綜合交通樞紐開發項目用地(A-01\\ A-03\\A-04\\S-01\\S-02)內佈置:公交車場站、出租車場站、樞紐運營調度中心、道路設施,以及商業開發和住宅等。設計應充分利用西廣場既有市政配套設施,並考慮與東廣場的配套設施的互聯互通。

1.2規劃設計目標

通過規劃設計,完善汕頭站綜合客運樞紐職能,促進鐵路與城市功能的融合,促進土地集約高效利用,提高可利用空間的旅客配套服務功能,改善區域交通條件、服務功能和環境品質,提高城市綜合效益,帶動周邊區域的發展。

結合鐵路客流的特點、周圍區域的交通流量,充分考慮火車站周邊區域交通組織,建設一座含出租、公交、租賃、共享車輛、遊客服務中心、站前道路等多種交通方式“零換乘”的綜合客運樞紐,打造以人為本、安全、便捷、舒適、高效的樞紐換乘環境。

2.設計要求

2.1設計原則

高效、集約化利用土地,整合功能與空間資源,合理佈置各場站設施。充分考慮車站與城市的功能融合,達到高鐵車站與樞紐內其它交通設施的合理銜接。大力發展公共交通,保證公共交通的便捷銜接。營造舒適宜人的城市公共空間,並在公共空間的基礎上建設貫通整個地區的連續的步行系統。

2.2交通規劃設計要求

2.2.1結合廣場景觀設計合理組織交通設計,建議人車分流。考慮東西廣場地下城市連廊,寬度24米。站前廣場周邊預留後期建設用地,並考慮未來交通組織的合理銜接。

2.2.2區域整體建築規劃開發體量需與規劃交通系統支撐條件相匹配,規劃範圍道路交通系統應與區域周邊城市骨架路網保持順暢銜接。

2.2.3應結合區域周邊的現狀和規劃公共交通,做好公共交通的接駁設計。

2.2.4組織好停車設施與區內道路的銜接關係。組織好區域各個建築單體間人行流線的交通組織。

2.3建築設計要求

建築風格、色彩應彰顯地域文化特色和城市歷史底蘊。

2.4綠化景觀設計要求

綠化景觀應以保留自然及人工要素為核心,塑造人性化的綠化景觀環境。

2.5豎向規劃要求

豎向設計應根據現有地形,合理平衡土方量,滿足各功能建築的使用要求。

2.6規劃建設指標

2.6.1土地使用性質

2.6.2車站廣場標高

2.6.3與鐵路銜接的交通工具種類:主要包括社會車、出租車、網約車、公交車、共享單車、旅遊大巴車等。

2.6.4建築規模

1.汕頭站鐵路用地範圍(TL-02):鐵路配套停車場規模不小於3.5萬平米;綜合體建築面積控制在10萬平米以內,建議物業類型為商業、辦公、公寓等(具體開發方案及業態比例自定)。鐵路生產生活配套設施佈局按照集約節約利用土地資源的原則,在滿足鐵路運輸組織要求的前提下合理佈局,具體如下:

車站單身宿舍:3050平米;乘務員公寓:2822平米;信號樓:1260平米;加壓給水所:197平米;卸汙中心:200平米;車站10KV配電所:750平米;公安派出所:700平米;乘警隊:500平米;牽引變電所:720平米;車站食堂及伙食團:268平米。

2.汕頭站綜合交通樞紐開發項目用地(A-01\\ A-03\\A-04):住宅用地容積率4.0(上限,下同),建築密度25%;商業用地容積率5.0(上限,下同),建築密度50%(塔樓30%);商住用地用地指標由以上兩項加權計算。

2.6.5建築限高

建築限高詳見航空限高控制圖。

2.6.6綠地率指標

住宅用地綠地率需大於25%;商業用地綠地率需大於20%;商住用地用地指標由以上兩項加權計算。

3.設計內容

3.1站前廣場的功能佈局

3.2站前廣場交通組織設計

3.3綜合開發策劃與商業綜合體設計

4.評審內容

評審內容增加站前廣場規劃設計,具體內容包括:

4.1規劃思路:體現以人為本、協同發展的思想,開拓思路,創新理念,充分考慮高速鐵路與土地開發協調發展。

4.2總圖佈置:總體佈局應符合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合理組織城市用地功能,佈局公共服務設施,設計交通系統、河湖水系及綠化用地、城市景觀等。

4.3交通組織:滿足未來樞紐的使用需求,各種交通設施能妥善佈局,交通流線清晰,創造安全、便捷、舒適、高效的樞紐換乘環境。

4.4建築功能與形態:建築功能佈局合理,滿足使用需求;建築形態考慮鐵路站房和綜合客運樞紐設施的一體化設計,滿足城市發展的需要。

5.評審辦法

評審採用記名投票的方式。評審委員會在認真審閱和討論的基礎上,對應徵人遞交的有效設計方案進行評審。評委對站房建築方案和綜合交通樞紐開發方案分別投票。

評委對站房建築方案和綜合交通樞紐開發方案分別排序,分值為序號的倒數,站房建築方案為70%,綜合交通樞紐開發方案權重為30%,對站房建築方案和綜合交通樞紐開發方案的得分加權彙總,按照綜合得分高低進行名次排序。

6.提交的成果

汕頭站站房及綜合交通樞紐開發的設計成果應單獨編製成冊。設計成果包括:

6.1 設計文冊:12份,1正11副

6.1.1設計說明內容增加:

●規劃設計構思及特點:在對現狀及規劃設計要求解讀分析的基礎上,提出規劃設計理念和原則、總體佈局思路、規劃方案的主要特點;

●用地功能佈局規劃:包括規劃功能分區和各類用地佈局及構成,總體建築規模及各類建築規模構成、建設開發強度分析、建築分期實施建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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