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大部分考生不清楚招警考試的注意事項及報名條件,接下來簡單介紹一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招警考試有兩種:一種是本省的招警考試;另一種就是政法幹警體制改革培養,這是一種定向培養,就是考了這個公安部門,但是還需要讀兩年書,在學校通過考試合格,拿到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才能正式錄用為警察。
根據《基層公安機關工作的通知》(人發〔2001〕47號)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人發〔1996〕84號)、《關於地方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實行省級統一招考的意見》(人發〔2000〕58號)精神,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公安廳決定,從大中專院校國家計劃內普招的大中專畢業生中考試錄用人民警察。
警種簡介:
1治安警察是負責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的人民警察。
2戶籍警察是負責管理戶籍、掌握戶口動態等戶政工作的人民警察。
3刑事警察簡稱“刑警”,是負責刑事案件偵破工作的人民警察。
4交通警察簡稱“交警”,是負責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進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人民警察。
5外事警察是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對進出我國(邊)境的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和我國公民進行管理的人民警察。
6巡邏警察簡稱“巡警”,是指在一定路線或一定地段用巡邏方式進行勤務活動的人民警察。
7督察警察是對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執行法律、法規、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的警察。
8邊防警察是負責維護我國邊境地區的社會治安,處理邊境涉外事務的人民警察。
9消防警察是同火災作鬥爭的人民警察。
報考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熱愛公安工作,志願獻身公安事業;
4、五官端正,身體條件符合錄用人民警察的體檢標準,特殊崗位可適當放寬;
5、符合所公佈職位要求的生源地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盜竊等不良行為的
5、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在我國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