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腳踹交警男子落網 稱半個月沒睡好覺

交通 法律 高峰 刑法 揚眼 2017-05-26

揚子晚報網5月24日訊 (記者 馬志亞 通訊員 肖海波) 5月6日晚高峰,在徐州市區,一名男子駕駛摩托車面對交警正常攔車檢查時,飛起一腳,踹倒交警,隨後逃竄(詳見揚眼客戶端10日報道)。24日,記者從警方處獲悉,經過連日偵查,當事男子被抓獲,目前嫌疑人已警方刑事拘留。

5月6日下午5時許,在市區建國西路博愛環島附近,徐州交警泉山大隊七中隊民警王建民在正常執勤。不一會,他發現一輛由西往東行駛的摩托車未懸掛拍照,於是示意駕駛員停車檢查。沒想到,駕駛員沒有減速意思,在靠近交警後,他突然飛起一腳,將交警踹倒在地,隨後揚長而去。案件發生後,徐州公安機關高度重視,對這起阻礙民警執法事件進行了立案偵查,並呼籲廣大市民協助警方尋找破案線索,並敦促當事人投案自首。

5月23日中午,警方通過連日偵查,終於將嫌疑人苗某某抓獲。據瞭解,苗某某剛滿十八週歲,是一名個體紋身師,他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據苗某某交代,當天他帶著女友外出,在經過一個路口時,發現有交警示意他停車,苗某某知道自己的摩托車沒有牌照。因害怕被處罰,他急打方向準備逃竄,在靠近交警身邊時,他伸出一腳,踹倒交警。苗某某稱,他以前並沒有被交警部門處理過,與當事交警不認識,也無個人恩怨,當時只是情急之下想逃跑。事發後,苗某某和女友看到網絡、媒體都在關注此事,覺得非常害怕,苗某某表示自己半個月從沒睡過一個好覺,也想過去公安機關自首。被抓獲之後,苗某某稱最想做的事就是當面向交警道歉。

記者瞭解到,該起案件被公安機關立為刑事案件,目前苗某某已經被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處理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99年出生的苗某某將為他的行為付出嚴重的法律代價。編輯:喬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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