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一男子腳踹妻子 還狂扇13歲兒子耳光......'

性侵犯 法律 閻良區人民檢察院 2019-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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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一男子腳踹妻子 還狂扇13歲兒子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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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一男子腳踹妻子 還狂扇13歲兒子耳光......


安康一男子腳踹妻子 還狂扇13歲兒子耳光......


日前,漢濱法院關廟法庭依法對一違反人身保護令的男子處以500元的罰款。據悉,這是該院開出的首份違反人身保護令“罰單”。

廖某(女)與許某(男)於2006年3月27日登記結婚,婚後雙方時常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2018年3月起,雙方矛盾更為突出,許某暴力傾向嚴重,動輒打罵原告及其家人。

今年5月23日,廖某向漢濱法院關廟法庭投訴,尋求幫助和庇護,在法庭的指導下,廖某向法庭申請了人身保護令,同時起訴離婚。

法庭受理後,迅速展開調查,調取公安機關接處警記錄、醫院病歷等證據,在查明案件事實後,當天即向施暴者許某發出人身保護令:禁止許某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許某騷擾、跟蹤廖某及其相關近親屬,有效期為6個月。保護令同時向當事人所在地派出所、司法所、村委會進行了送達。

7月30日上午,許某懷疑廖某與同事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便來到廖某的辦公室,不由分說便朝廖某的身上猛踹,幸被同事及時上前拉開,事情才得以平息。

8月1日,許某又到廖某的宿舍找茬,隨廖某一起生活的13歲兒子因插話遭至許某狂扇耳光。廖某報警後,許某迅速逃離現場。8月2日,廖某帶兒子來法庭哭訴了被告再次施暴的事實。

法庭法官在審查相關證據後,立即傳喚許某來到法庭,在鐵的證據面前,許某對自己的暴力行為供認不諱。經過法官的批評教育,廖某才逐漸意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隨後向妻子進行了誠懇道歉,並書寫了悔過書。

許某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人身保護令相關規定,依法應予嚴懲,考慮到許某的違法情節,經院長批准,法庭做出了對許某處以500元罰款的處罰決定。當天,許某自覺繳納了罰款。來源:漢濱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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