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科臨床藥師和您話──小兒發熱以及常用退熱藥的區別

呼吸道疾病 藥品 哮喘 養腎 骨傷的楊張張揚 2017-04-12

來源:丹陽市雲陽人民醫院兒童安全用藥指南 作者:雲陽醫院藥劑科

參照第7版諸福棠《實用兒科學》,正常小兒

兒科臨床藥師和您話──小兒發熱以及常用退熱藥的區別

直腸溫度為36.9~37.5℃

口腔溫度較其低0.3-0.5℃左右

腋下溫度又較口腔溫度低0.3~0.5℃左右

正常腋下溫度為36~37℃,凡體溫超過正常範圍稱為發熱。

正常情況下,進食、運動、哭鬧、衣被過厚、環境溫度過高可致體溫升高;飢餓、少動、保暖不佳可致體溫降低。

按發熱的高低可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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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熱 37.3~38 ℃,

中等度熱 38.1~39 ℃,

高熱 39.1~41 ℃,

超高熱 41 ℃以上(參照人民衛生出版社第6版《診斷學》)。

常用的退熱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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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和對乙酰氨基酚均屬於非甾體抗炎藥,為WHO僅推薦的兩種退熱藥。

兩藥均可通過對環氧酶的抑制而減少前列腺素的合成,阻止致熱源引起的發熱反應,緩解因致熱源進入中樞神經系統而導致的發熱,而對產熱過程並不抑制,對正常體溫無影響;同時還可以降低周圍神經痛覺的敏感性;除了退燒、減輕前列腺素引起的身體疼痛外,布洛芬還能消炎(即消除紅腫),而對乙酰氨基酚是最常用的非抗炎解熱鎮痛藥,無抗炎作用。世界衛生組織“兒童持續性疼痛的藥物治療指南”(2012年版)中推薦布洛芬和對乙酰氨基酚用於緩解兒童中等疼痛。

療效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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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項研究表明對乙酰氨基酚的解熱鎮痛作用緩和持久。

布洛芬退熱速度、退熱效果及退熱維持時間優於對乙酰氨基酚,能減少給藥次數,避免晚間高燒反覆。

布洛芬的藥效比對乙酰氨基酚稍微強大一些,藥效發揮的時間也長一些,所以醫生建議6個月以下的嬰兒不要吃布洛芬。

正常劑量副作用比較

在正常劑量範圍內,不良反應主要是輕微的胃腸道反應、皮疹等。而小兒呼吸道感染等原發疾病也容易併發胃腸道症狀,因此胃腸道症狀也可能與患兒的原發病有關,且不良反應在停藥後緩解。

兩藥的副作用發生率相似。部分患兒服用布洛芬後出汗較多,因此使用時應補充水分和適量電解質。布洛芬的胃腸道反應較對乙酰氨基酚明顯,寶寶生病後,本身吃飯就比較差,加上藥物,會更影響寶寶的食慾,所以建議先喂他飯,再喂他藥。這樣可以減少藥物對他腸胃的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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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布洛芬相比,對乙酰氨基酚對消化系統的刺激作用更小些。另外,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應禁用或謹慎使用這兩種退燒藥,因布洛芬和對乙酰氨基酚可使支氣管痙攣,加重或誘發哮喘。

大劑量時副作用比較

當攝入對乙酰氨基酚劑量遠遠超過治療劑量時,可能會導致肝細胞的損害和壞死。大量、長期服用布洛芬時,對腎的損害不能忽視。

長年用布洛芬止痛時,要定期檢查腎功能。值得慶幸的是,一般情況下,布洛芬造成的腎損害停藥之後大部分可恢復。

在無脫水、失鈉、充血性心力衰竭、肝腎功能不全的情況下短期使用布洛芬對患兒腎功能無明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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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建議您選擇適合孩子的最小劑量

對乙酰氨基酚至少每隔4~6小時吃一次藥,24小時內服藥次數不要超過4次。

布洛芬由於藥效較長,所以要求每隔6~8小時吃一次,24小時內不要超過4次。

對症治療,用於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於解熱不得超過3天,症狀不緩解,請諮詢醫師或藥師,避免不必要的肝腎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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