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巡察17個黨組織發現624個問題'

""呼和浩特巡察17個黨組織發現624個問題

8月1日,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從呼和浩特市委巡察辦瞭解到,今年4月3日至6月15日,中共呼和浩特十二屆市委第六輪巡察派出7個巡察組,對清水河縣2個黨組織開展了巡視巡察聯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對2個黨組織開展了常規巡察和掃黑除惡專項巡察,同步指導9個旗縣區委開展市縣兩級上下聯動巡察,對8個黨組織開展了常規巡察,對7個黨組織開展了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共發現17個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存在的問題624個,問題線索87件,立行立改64

"呼和浩特巡察17個黨組織發現624個問題

8月1日,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從呼和浩特市委巡察辦瞭解到,今年4月3日至6月15日,中共呼和浩特十二屆市委第六輪巡察派出7個巡察組,對清水河縣2個黨組織開展了巡視巡察聯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對2個黨組織開展了常規巡察和掃黑除惡專項巡察,同步指導9個旗縣區委開展市縣兩級上下聯動巡察,對8個黨組織開展了常規巡察,對7個黨組織開展了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共發現17個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存在的問題624個,問題線索87件,立行立改64

呼和浩特巡察17個黨組織發現624個問題

本輪巡察中,巡察組發現和幹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

一、清水河縣扶貧辦黨組

清水河縣扶貧辦黨組落實中央脫貧攻堅方針政策、自治區黨委和市委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不足,學習貫徹習近平書記關於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脫貧攻堅重大部署不紮實;黨組織能力弱化;政策落實有偏差;項目評審論證、監督考核機制不健全;扶貧資金存在損失浪費、擠佔挪用、回退、滯留等問題;扶貧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統籌鄉鎮和社會扶貧工作不力,可持續脫貧成效不明顯;扶貧項目存在“大水漫灌”等現象;易地搬遷與後續產業發展不同步;金融扶貧工作開展不紮實;指導全縣開展社會扶貧工作不足;監督檢查整改工作開展不到位。


二、清水河縣財政局黨組

清水河縣財政局黨組脫貧攻堅思想武裝不夠到位,聚焦聚力攻堅不夠;主體責任壓不實,抓黨建促脫貧工作力度疲軟,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對幫扶村脫貧措施研究指導缺乏,幫扶工作方式單一。扶貧資金存在撥付不及時、本級配套不到位的現象。金融扶貧宣傳、公示不到位,貧困戶貸款率比重偏低。扶貧資金監管不夠,資金資產收益投資存在高風險,閒置現象較突出,發揮效益不充分。對鄉財政監管職能弱化。監督檢查整改工作開展不力。

三、市委政法委

市委政法委統籌協調政法單位發揮作用不夠;“法學會”基本處於閒停狀態,近年來未開展實質性工作;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視不夠,研究部署不到位;黨建主題實踐工作敷衍應付;“兩微”平臺維護不及時;2015年以來未選拔任用科級幹部,空崗多、交流少;幹部人事檔案審核把關不嚴,組織認定形同虛設;主動接受監督意識差,2018年書記辦公會未通知派駐紀檢組列席參會;主體責任意識淡薄,內部監督不到位;違規發放津補貼,同一公務活動多次接待。


四、市公安局黨委

市公安局黨委統領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發揮不充分,“平安首府”等重點項目推進不力,智慧交通設施在線率低;從優待警力度不足,基層警力嚴重缺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部署滯後,黨員幹部參與度低;民主生活會漏開、應付、質量差;政治建警不突出,政工幹部應設未設、應配未配;黨支部工作敷衍應付現象嚴重;對局屬各部門、二級單位意識形態工作監督檢查缺失;黨管幹部原則落實不到位,選人用人缺乏全盤統籌考慮;企業兼職問題清理不徹底;公務車輛管理不嚴,公務接待不規範、超標準;存在以會議落實會議現象;內部紀檢監察機構、人員設置配備不到位,離任審計應做未做;“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責任主體錯位;全面從嚴治黨治警不力,幹警知法犯法現象時有發生。


五、市教育局黨組

市教育局黨組貫徹落實習近平書記“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指示精神有差距,對我市“擇校風、擇班熱”、違規“掐尖”考試搶生源等問題監管力度不夠;“謀全局、抓中心”整體功能發揮不充分,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嚴格;理論武裝有差距,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到位;選人用人不夠規範嚴謹,幹部和教師隊伍結構不合理;直屬學校和二級單位黨建工作弱化;工作作風飄浮不實,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打折扣、搞變通;“四風”問題禁而不止,存在違規報銷差旅費、超標準接待問題;廉政風險防控措施不到位,廉政教育不紮實;巡視整改不徹底,“違規借調教師”問題禁而不絕。


六、呼和浩特職業學院黨委

呼和浩特職業學院黨委學習貫徹習近平全國教育大會講話精神不深入,立德樹人工程建設薄弱;學習貫徹政治理論思想不紮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黨建工作著力不夠,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選人用人不嚴謹,執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不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制發文件材料虛假;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不健全,資產和財務管理存在漏洞,固定資產底數不清、賬實不符。


七、市民政局黨組

市民政局黨組擔當意識不強,貫徹中央民政工作部署要求不到位,監督執紀問責力度不夠;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不健全、落實不到位;理論武裝有差距,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機關黨建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違規借調二級單位人員問題突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差距,存在違規報銷差旅費現象;局屬二級單位存在未通過相關部門核定批覆每月發放績效獎勵補貼;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一些重點領域存在廉潔風險。


八、市國資委黨組

市國資委黨組政治建設抓得不牢,執行議事制度不嚴格;黨的思想建設乏力,學用脫節,理論聯繫實際不緊密;黨建工作重部署輕落實,黨組抓基層組織建設不力;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有差距,密切聯繫群眾不夠;對幹部隊伍建設統籌謀劃不夠;存在混編混崗的問題;從監管企業借調人員、聘用人員手續不規範;談心談話制度落實不夠好,批評與自我批評運用不到位;形式主義禁而不止,缺乏實事求是;對監管企業資金管理監督存在漏洞。


九、市自然資源局黨組

市自然資源局黨組貫徹落實國土資源開發保護利用有關決策部署不夠有力,整治違法用地效果不明顯;執行黨組“三重一大”議事規則不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到位,意識形態陣地管控不嚴不實;幹部選拔、任用程序不規範;幹部監督管理寬鬆軟,混編混崗問題突出,科級幹部任免無備案機關;基層黨建工作虛化弱化;落實精文簡會要求不到位;文字材料存在照搬照抄現象;執行黨紀處分不到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力;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廉政風險防控薄弱。


十、市交通運輸局黨組

市交通運輸局黨組貫徹落實習近平書記關於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重要指示精神不夠有力;“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操作性不強;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認真不紮實;中心組學習制度執行不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抓而不實,工作責任壓力傳導不夠;幹部輪崗交流未形成常態,人員老化問題突出;基層黨建工作虛化弱化;抓作風建設力度不大;制度建設滯後;執行財經紀律不嚴格;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廉潔風險較高。


十一、市審計局黨組

市審計局黨組在如何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上思路不寬,審計信息化建設工作進展較慢;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嚴格;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陣地管理存在薄弱環節;機關黨建工作不規範,組織制度不嚴謹,換屆程序不嚴密;幹部選任工作流程不嚴謹,借調工作人員無手續;執行審計項目計劃和經濟責任審計項目還有差距;工作作風不實,形式主義依然存在;對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權利運行的監督措施不夠具體。


十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執行“三重一大”制度、幹部選任程序不規範;幹部監督管理存在漏洞,借調人員無借調手續;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執行不嚴;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陣地建設管理有差距;基層組織建設弱化虛化,組織生活制度執行不嚴格,基層黨支部班子不健全;作風建設抓得不實,基層減負未落在實處,形式主義依然存在;報銷差旅費審核把關不嚴,執行公務接待管理不規範;“兩個責任”壓得不實,缺乏對黨建工作的總體把握和系統性認識。


十三、市農牧局黨組

市農牧局黨組脫貧攻堅思想武裝不夠到位,聚焦聚力攻堅不夠;核心作用發揮不夠;政策宣傳不到位;農業技術推廣、發展地區特色產業、推動農牧業品牌建設、農牧業新型經營主體與脫貧攻堅工作結合不緊密;產業扶貧項目實施過程中技術支撐作用不明顯;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過程中,提升貧困戶發展動力和增收能力不足;建設發展農牧業示範基地和設施園區,有效解決區域性貧困問題不足;未發揮好產銷對接、“互聯網+”在產業扶貧中的重要作用;監督檢查整改工作開展不到位。


十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脫貧攻堅思想武裝不夠到位,聚焦聚力攻堅不夠;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對行業扶貧政策宣傳不到位;開展就業扶貧精準識別工作不紮實;農村勞動力資源管理系統不完善;就業扶貧基地建設滯後;貧困勞動力勞務輸出組織化程度低;就業扶貧培訓工作開展不紮實;公益性崗位開發數量少;“千校行動”組織規模小;首次創業、求職創業和以工帶訓補貼發放不到位;創業孵化基地帶動貧困勞動力就業創業作用發揮不明顯;社會扶貧工作開展不紮實。


十五、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脫貧攻堅思想武裝不夠到位,聚焦聚力攻堅不夠;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健康扶貧政策宣傳不到位;統計健康扶貧貧困人員不精準;慢病簽約存在“籤而不約”問題;慢病送藥工作不規範;部分村衛生室建設不達標;基層健康扶貧工作隊伍不健全,服務能力弱;鄉醫培訓工作開展不到位;新報銷制度“一站式”結算平臺建設緩慢,縣域外就診結算週期長;落實貧困人員體檢工作不規範;鄉醫補助發放不及時、不規範;社會扶貧工作開展不紮實;監督檢查整改工作開展不到位。


十六、市林業和草原局黨組

市林業和草原局黨組脫貧攻堅思想武裝不夠到位,聚焦聚力攻堅不夠;核心作用發揮不夠;上級下達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生態護林員選聘程序不規範;森林管護崗位人員選聘工作隨意性大,管理工作鬆散;生態扶貧政策向貧困地區傾斜不明顯;產業扶貧力度不夠,無有效引導企業扶貧政策措施;貧困地區生態綜合補償和生態保護獎勵政策落實不到位;社會扶貧工作開展不紮實;監督檢查整改工作開展不到位。


十七、市扶貧辦黨組

市扶貧辦黨組脫貧攻堅思想武裝不夠到位,聚焦聚力攻堅不夠;核心作用發揮不夠;政策宣傳不到位;精準識別把關不嚴;項目評審論證、監督考核機制不健全;扶貧資金存在損失浪費、擠佔挪用、回退、滯留等問題;扶貧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扶貧措施不得力,可持續脫貧成效不明顯;扶貧項目存在“大水漫灌”“一股了之”等現象;易地搬遷與後續產業發展不同步;金融扶貧工作開展不紮實;指導全市開展社會扶貧工作不足;監督檢查整改工作開展不到位。

7月26至30日,呼和浩特市委各巡察組分別向17個被巡察黨組織反饋了巡察情況,

反饋會上,各巡察組組長分別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反饋了巡察意見,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傳達了市委書記專題會聽取第六輪巡察工作彙報的會議精神,並對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

內容來源: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 劉惠、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網站

責任編輯:鄧麗琴

審稿主任:劇根宏

值班總編:周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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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從呼和浩特市委巡察辦瞭解到,今年4月3日至6月15日,中共呼和浩特十二屆市委第六輪巡察派出7個巡察組,對清水河縣2個黨組織開展了巡視巡察聯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對2個黨組織開展了常規巡察和掃黑除惡專項巡察,同步指導9個旗縣區委開展市縣兩級上下聯動巡察,對8個黨組織開展了常規巡察,對7個黨組織開展了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共發現17個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存在的問題624個,問題線索87件,立行立改64

呼和浩特巡察17個黨組織發現624個問題

本輪巡察中,巡察組發現和幹部群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

一、清水河縣扶貧辦黨組

清水河縣扶貧辦黨組落實中央脫貧攻堅方針政策、自治區黨委和市委脫貧攻堅決策部署不足,學習貫徹習近平書記關於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脫貧攻堅重大部署不紮實;黨組織能力弱化;政策落實有偏差;項目評審論證、監督考核機制不健全;扶貧資金存在損失浪費、擠佔挪用、回退、滯留等問題;扶貧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統籌鄉鎮和社會扶貧工作不力,可持續脫貧成效不明顯;扶貧項目存在“大水漫灌”等現象;易地搬遷與後續產業發展不同步;金融扶貧工作開展不紮實;指導全縣開展社會扶貧工作不足;監督檢查整改工作開展不到位。


二、清水河縣財政局黨組

清水河縣財政局黨組脫貧攻堅思想武裝不夠到位,聚焦聚力攻堅不夠;主體責任壓不實,抓黨建促脫貧工作力度疲軟,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對幫扶村脫貧措施研究指導缺乏,幫扶工作方式單一。扶貧資金存在撥付不及時、本級配套不到位的現象。金融扶貧宣傳、公示不到位,貧困戶貸款率比重偏低。扶貧資金監管不夠,資金資產收益投資存在高風險,閒置現象較突出,發揮效益不充分。對鄉財政監管職能弱化。監督檢查整改工作開展不力。

三、市委政法委

市委政法委統籌協調政法單位發揮作用不夠;“法學會”基本處於閒停狀態,近年來未開展實質性工作;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視不夠,研究部署不到位;黨建主題實踐工作敷衍應付;“兩微”平臺維護不及時;2015年以來未選拔任用科級幹部,空崗多、交流少;幹部人事檔案審核把關不嚴,組織認定形同虛設;主動接受監督意識差,2018年書記辦公會未通知派駐紀檢組列席參會;主體責任意識淡薄,內部監督不到位;違規發放津補貼,同一公務活動多次接待。


四、市公安局黨委

市公安局黨委統領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發揮不充分,“平安首府”等重點項目推進不力,智慧交通設施在線率低;從優待警力度不足,基層警力嚴重缺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部署滯後,黨員幹部參與度低;民主生活會漏開、應付、質量差;政治建警不突出,政工幹部應設未設、應配未配;黨支部工作敷衍應付現象嚴重;對局屬各部門、二級單位意識形態工作監督檢查缺失;黨管幹部原則落實不到位,選人用人缺乏全盤統籌考慮;企業兼職問題清理不徹底;公務車輛管理不嚴,公務接待不規範、超標準;存在以會議落實會議現象;內部紀檢監察機構、人員設置配備不到位,離任審計應做未做;“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責任主體錯位;全面從嚴治黨治警不力,幹警知法犯法現象時有發生。


五、市教育局黨組

市教育局黨組貫徹落實習近平書記“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指示精神有差距,對我市“擇校風、擇班熱”、違規“掐尖”考試搶生源等問題監管力度不夠;“謀全局、抓中心”整體功能發揮不充分,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嚴格;理論武裝有差距,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到位;選人用人不夠規範嚴謹,幹部和教師隊伍結構不合理;直屬學校和二級單位黨建工作弱化;工作作風飄浮不實,執行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打折扣、搞變通;“四風”問題禁而不止,存在違規報銷差旅費、超標準接待問題;廉政風險防控措施不到位,廉政教育不紮實;巡視整改不徹底,“違規借調教師”問題禁而不絕。


六、呼和浩特職業學院黨委

呼和浩特職業學院黨委學習貫徹習近平全國教育大會講話精神不深入,立德樹人工程建設薄弱;學習貫徹政治理論思想不紮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黨建工作著力不夠,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選人用人不嚴謹,執行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不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到位,制發文件材料虛假;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不健全,資產和財務管理存在漏洞,固定資產底數不清、賬實不符。


七、市民政局黨組

市民政局黨組擔當意識不強,貫徹中央民政工作部署要求不到位,監督執紀問責力度不夠;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三重一大”民主決策制度不健全、落實不到位;理論武裝有差距,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機關黨建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違規借調二級單位人員問題突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差距,存在違規報銷差旅費現象;局屬二級單位存在未通過相關部門核定批覆每月發放績效獎勵補貼;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一些重點領域存在廉潔風險。


八、市國資委黨組

市國資委黨組政治建設抓得不牢,執行議事制度不嚴格;黨的思想建設乏力,學用脫節,理論聯繫實際不緊密;黨建工作重部署輕落實,黨組抓基層組織建設不力;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有差距,密切聯繫群眾不夠;對幹部隊伍建設統籌謀劃不夠;存在混編混崗的問題;從監管企業借調人員、聘用人員手續不規範;談心談話制度落實不夠好,批評與自我批評運用不到位;形式主義禁而不止,缺乏實事求是;對監管企業資金管理監督存在漏洞。


九、市自然資源局黨組

市自然資源局黨組貫徹落實國土資源開發保護利用有關決策部署不夠有力,整治違法用地效果不明顯;執行黨組“三重一大”議事規則不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到位,意識形態陣地管控不嚴不實;幹部選拔、任用程序不規範;幹部監督管理寬鬆軟,混編混崗問題突出,科級幹部任免無備案機關;基層黨建工作虛化弱化;落實精文簡會要求不到位;文字材料存在照搬照抄現象;執行黨紀處分不到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力;重要崗位和關鍵環節廉政風險防控薄弱。


十、市交通運輸局黨組

市交通運輸局黨組貫徹落實習近平書記關於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重要指示精神不夠有力;“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操作性不強;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不認真不紮實;中心組學習制度執行不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抓而不實,工作責任壓力傳導不夠;幹部輪崗交流未形成常態,人員老化問題突出;基層黨建工作虛化弱化;抓作風建設力度不大;制度建設滯後;執行財經紀律不嚴格;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廉潔風險較高。


十一、市審計局黨組

市審計局黨組在如何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上思路不寬,審計信息化建設工作進展較慢;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不嚴格;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陣地管理存在薄弱環節;機關黨建工作不規範,組織制度不嚴謹,換屆程序不嚴密;幹部選任工作流程不嚴謹,借調工作人員無手續;執行審計項目計劃和經濟責任審計項目還有差距;工作作風不實,形式主義依然存在;對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權利運行的監督措施不夠具體。


十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執行“三重一大”制度、幹部選任程序不規範;幹部監督管理存在漏洞,借調人員無借調手續;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執行不嚴;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陣地建設管理有差距;基層組織建設弱化虛化,組織生活制度執行不嚴格,基層黨支部班子不健全;作風建設抓得不實,基層減負未落在實處,形式主義依然存在;報銷差旅費審核把關不嚴,執行公務接待管理不規範;“兩個責任”壓得不實,缺乏對黨建工作的總體把握和系統性認識。


十三、市農牧局黨組

市農牧局黨組脫貧攻堅思想武裝不夠到位,聚焦聚力攻堅不夠;核心作用發揮不夠;政策宣傳不到位;農業技術推廣、發展地區特色產業、推動農牧業品牌建設、農牧業新型經營主體與脫貧攻堅工作結合不緊密;產業扶貧項目實施過程中技術支撐作用不明顯;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過程中,提升貧困戶發展動力和增收能力不足;建設發展農牧業示範基地和設施園區,有效解決區域性貧困問題不足;未發揮好產銷對接、“互聯網+”在產業扶貧中的重要作用;監督檢查整改工作開展不到位。


十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脫貧攻堅思想武裝不夠到位,聚焦聚力攻堅不夠;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對行業扶貧政策宣傳不到位;開展就業扶貧精準識別工作不紮實;農村勞動力資源管理系統不完善;就業扶貧基地建設滯後;貧困勞動力勞務輸出組織化程度低;就業扶貧培訓工作開展不紮實;公益性崗位開發數量少;“千校行動”組織規模小;首次創業、求職創業和以工帶訓補貼發放不到位;創業孵化基地帶動貧困勞動力就業創業作用發揮不明顯;社會扶貧工作開展不紮實。


十五、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黨組脫貧攻堅思想武裝不夠到位,聚焦聚力攻堅不夠;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健康扶貧政策宣傳不到位;統計健康扶貧貧困人員不精準;慢病簽約存在“籤而不約”問題;慢病送藥工作不規範;部分村衛生室建設不達標;基層健康扶貧工作隊伍不健全,服務能力弱;鄉醫培訓工作開展不到位;新報銷制度“一站式”結算平臺建設緩慢,縣域外就診結算週期長;落實貧困人員體檢工作不規範;鄉醫補助發放不及時、不規範;社會扶貧工作開展不紮實;監督檢查整改工作開展不到位。


十六、市林業和草原局黨組

市林業和草原局黨組脫貧攻堅思想武裝不夠到位,聚焦聚力攻堅不夠;核心作用發揮不夠;上級下達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生態護林員選聘程序不規範;森林管護崗位人員選聘工作隨意性大,管理工作鬆散;生態扶貧政策向貧困地區傾斜不明顯;產業扶貧力度不夠,無有效引導企業扶貧政策措施;貧困地區生態綜合補償和生態保護獎勵政策落實不到位;社會扶貧工作開展不紮實;監督檢查整改工作開展不到位。


十七、市扶貧辦黨組

市扶貧辦黨組脫貧攻堅思想武裝不夠到位,聚焦聚力攻堅不夠;核心作用發揮不夠;政策宣傳不到位;精準識別把關不嚴;項目評審論證、監督考核機制不健全;扶貧資金存在損失浪費、擠佔挪用、回退、滯留等問題;扶貧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扶貧措施不得力,可持續脫貧成效不明顯;扶貧項目存在“大水漫灌”“一股了之”等現象;易地搬遷與後續產業發展不同步;金融扶貧工作開展不紮實;指導全市開展社會扶貧工作不足;監督檢查整改工作開展不到位。

7月26至30日,呼和浩特市委各巡察組分別向17個被巡察黨組織反饋了巡察情況,

反饋會上,各巡察組組長分別向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反饋了巡察意見,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傳達了市委書記專題會聽取第六輪巡察工作彙報的會議精神,並對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

內容來源: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 劉惠、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網站

責任編輯:鄧麗琴

審稿主任:劇根宏

值班總編:周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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