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桓臺縣公安局公佈一起案情!

桓臺 刑法 消防 魯中晨報 2019-04-09
今天,桓臺縣公安局公佈一起案情!

2019年3月26日晚,桓臺縣馬踏湖溼地公園三期保護保育區大片蘆葦突然著火,當晚火勢蔓延很快,過火面積達到800餘畝,縣消防大隊出動三輛消防車趕到現場滅火,此案件發生後,在社會上造成極壞的影響。隨後,桓臺縣公安局馬踏湖派出所會同起鳳派出所立即成立專案組,對此案展開調查,並迅速鎖定嫌疑人田某(男,38歲,起鳳鎮人),後對田某傳喚訊問,田某對焚燒蘆葦引起大面積火災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經縣公安局審批,對田某處以治安拘留十三日處罰,現已送桓臺縣拘留所執行。


馬踏湖國家溼地公園作為我縣生態旅遊資源的一張名片,各級黨委政府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進行修復涵養,生態環境得到極大改善。在此呼籲廣大市民,愛護溼地、保護我們賴以生存的家園,嚴禁在溼地範圍內有以下行為:

(一)擅自圍墾、填埋、佔用溼地或改變溼地用途;

(二)擅自在溼地內放牧、燒荒、焚燒蘆葦、砍伐林木;

(三)非法採砂(石)、取土或修建設施;

(四)向溼地內及周邊區域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傾倒固體廢物;

(五)擅自獵捕、採伐野生動植物,採用滅絕性方式捕撈魚類及其他水生生物。

違反以上行為,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報!

桓臺縣公安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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