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起,“退市常態化”、“加大退市力度”、“從嚴退市”便成為了資本市場上的關鍵詞,如今的九股暫停上市,*ST海潤(600401)等四股集體退市,反映出了從嚴退市不再只是一個口號,A股的退市常態化已然“開閘”。此外,退市制度作為A股市場優勝劣汰的重要機制,未來的退市方式、退市渠道也有望得到創新。

超40萬投資者“無眠”

作為2018年期間產生的4只暫停上市股,*ST海潤、*ST上普、*ST華澤以及*ST眾和無一倖免,四股在2019年集體遭清退,被終止上市,其中超40萬投資者受到波及。

滬深交易所5月17日雙雙發佈公告,分別宣告*ST海潤、*ST上普、*ST華澤、*ST眾和被判“死刑”,四股被實施終止上市。據瞭解,上述四股被實施終止上市的原因不同,其中,*ST海潤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相關財務指標觸及了《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淨資產、淨利潤和審計報告意見類型三種應予強制終止上市的情形;*ST上普則由股東大會決議審議決定其股票主動終止上市;*ST華澤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後的首個年度報告;*ST眾和暫停上市後首個年度報告顯示公司淨利潤及淨資產為負值、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ST華澤、*ST眾和均屬於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4.1條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

東方財富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一季度,*ST海潤、*ST上普、*ST華澤以及*ST眾和的股東戶數分別約為24.19萬、3.68萬、6.77萬以及6.15萬,合計股東戶數達40.79萬。根據交易所發佈的《股票上市規則》,*ST海潤、*ST華澤、*ST眾和股票將自5月27日起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為30個交易日,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為10%。按照以往退市股在退市整理期的表現,大多會連續走出多個“一”字跌停板。

據悉,退市整理期是為退市公司投資者提供必要交易機會、儘量釋放風險做出的交易安排。在此期間投資者可以任意賣出,但對買入的要求較高,包括日均資產以及投資年齡等均進行了設限。

由於*ST上普為主動退市,公司不存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所將在公告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決定之日起5個交易日內,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但與上述3只退市股不同的是,*ST上普主動退市後可以隨時申請重新上市。

九股敲響退市警鐘

在上述4只終止上市股走下“神壇”之後,下一批可能的退市股無疑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目前市場上共有樂視網等9只暫停上市股,均存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早在今年3月,*ST長生就披露了公司股票於3月15日起被暫停上市的消息,成為2019年的首隻暫停上市股;之後在5月10日晚間,深交所對樂視網、千山藥機、*ST龍力、*ST凱迪、金亞科技、*ST皇臺、*ST德奧等七股做出了暫停上市的決定,七股“扎堆”被宣佈暫停上市,在A股歷史上也較為罕見;5月17日*ST保千也宣佈被暫停上市。

至此,2019年的暫停上市股已達到了9只,暫停上市公司數量創下歷史新高。其中Wind數據統計顯示,在2016-2018年產生的暫停上市股分別為3、2、4只。

經東方財富數據統計顯示,截至今年一季度,*ST長生、樂視網、千山藥機、*ST龍力、*ST凱迪、金亞科技、*ST皇臺、*ST德奧以及*ST保千的股東戶數分別約為2.48萬、25.72萬、4.3萬、4.86萬、7.8萬、4.49萬、1.19萬、2.5萬以及9.24萬,合計股東戶數達62.58萬。

在上述九股中,金亞科技、*ST長生不同於另外七股,終止上市似乎已被視為“板上釘釘”。滬深交易所曾在去年11月正式發佈退市新規,其中新增“社會公眾安全類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而*ST長生就觸及了這一退市情形,已被深交所實施了重大違法退市機制。

此外,金亞科技曾因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等違法行為,被證監會移送公安機關,在去年6月深交所已正式啟動對金亞科技的強制退市機制。在資深投融資專家許小恆看來,退市新規實施後,金亞科技面臨的境況比較嚴峻,公司存在因欺詐發行而一退到底的風險。

從嚴退市動真格

前有九股暫停上市,後有四股集體退市,退市常態化已不再是一個口號,從嚴退市已然“開閘”。

據悉,自2018年監管層就喊出了“加大退市力度”的口號,在當年11月退市新規正式“落地”,僅在2018年內就有吉恩鎳業、昆明機床(港股00300)、烯碳新材等五股被宣告退市。進入2019年從嚴退市仍是資本市場的關鍵詞,其中,深交所在4月29日公佈的“理事會2018年工作總結及2019年重點工作報告”中就提到,今年要推動加大重點高風險公司監管力度,嚴格執行退市制度,促進退市法治化常態化,完善市場優勝劣汰機制,將增強交易所技術系統風險應急保障能力放在突出重要位置。

如今,九股暫停上市,四股集體退市,也反映了退市常態化已不再是一個口號。

此外,當下的退市方式還有望創新。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5月11日出席中國上市公司協會2019年年會時表示,要探索創新退市方式,實現多種形式的退市渠道,對嚴重擾亂市場秩序、觸及退市標準的企業,堅決退市一退到底。

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怡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指出,目前我國的上市公司主動退市制度和強制退市制度均有待完善,易會滿的講話,是證監會近年來工作的一貫方向,至於未來退市方式是否會有所創新,未來相關部門不排除將出臺明確的監管政策。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智斌也表示,“易會滿的講話表明,未來可能會有更多種的退市類型,新三板也未必是接納退市公司的唯一場所”。

本文源自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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