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伽丘在《十日談》中講述過詩人圭多·卡瓦爾坎蒂的故事。

卡瓦爾坎蒂喜歡在教堂的墓地裡邊散步邊思考。佛羅倫薩的豪門子弟見他不願與他們一起尋歡作樂,於是,騎馬來到墓地裡挖苦他。卡瓦爾坎蒂看見自己被包圍了,說道:「你們在自己的老家裡,愛怎麼跟我說話就怎麼說吧。」他這麼說著,就一手按在墳墓上,施展出矯捷的身手,一下子跳了過去,擺脫他們的包圍。

卡瓦爾坎蒂這一躍,讓卡爾維諾為之沉醉,他區分過「輕佻的輕」和「莊重的輕」,卡瓦爾坎顯然是後者。他甚至坦言,要是為走向新的千年選擇一個吉祥物的話,他會選擇卡瓦爾坎蒂從沉重的大地一躍而起的形象:莊重蘊含著輕巧,而那些被人們視為生活的東西,諸如喧鬧、尋釁、夾馬刺、馬蹄嗒嗒等等,都屬於死亡的王國。

《波西米亞狂想曲》

看罷《波西米亞狂想曲》,我覺得Freddie在某種意義上就是卡瓦爾蒂。我會把那一躍而起的卡瓦爾坎蒂想象成Freddie Mercury。

現實中,Freddie脾氣火爆,喜歡挑起衝突,只有強烈的情緒波動,才能刺激創作。他煙癮強烈,平均一天要抽四十根菸,沉溺酗酒和吸毒,在慕尼黑時,甚至因此導致痙攣和昏迷。他縱情歡愉,放浪形骸,時常去酒吧獵豔。他對感情不忠,走馬燈似地換情人,卻不允許情人背叛自己。但他們總是劈腿,勾搭比他年輕英俊的男人。

要是生命中僅僅只有這些,Freddie也只可能過著一種「輕佻的輕」的生活,和佛羅倫薩的貴族子弟們無異。真正讓他像卡瓦爾坎蒂那樣,以輕盈的姿態,從淺薄中突圍出的,是他的創作。後者讓他擁有了「莊重的輕」。在歌曲裡,他寫愛情的痛苦,寫憂愁,寫心靈深處無法觸及的幽暗。生活裡的聲色犬馬,琳琅滿目,因為有了深沉且體諒的審視,變得溫柔,平遠。

《波西米亞狂想曲》

他以音樂救贖自己,克服悲愴的外部世界,從絕望和壓抑中逃脫出來。較之於U2等其它搖滾歌手們的「重」,他確實夠「輕」。他對搖滾樂介入政治,沒有絲毫熱情。他不關心人類,只關心深植在個體情感裡的哀愁。他熱衷的是喧鬧的聚會,舞臺上的奇裝異服,誇張怪誕的邁步,帶著些許妖媚的裝扮。

Freddie說,成敗永遠由最後一場演出決定。因而他對每一場演出都極盡苛刻。Live Aid上的他,熱烈奔放。他「輕」得像鳥,疾病,沮喪,疑慮,所有的俗世痛苦,似乎都羈絆不了他。倘若不再貪戀人世,他隨時可以飛走,不再回來。

《波西米亞狂想曲》

出生在某些年代真是夠幸運的,同時見證米克·賈格爾,大衛·鮑依,埃爾頓·約翰,保羅·麥卡特尼, The Who,Led Zeppelin,鮑勃·迪倫等的黃金時代。Queen也誕生在這樣一個年代。

剛到倫敦定居時,那個還叫Farrokh Bulsara的青年,並不知道自己將成為Queen的靈魂人物。混跡在倫敦肯辛頓的他,羞澀敏感,為擺脫移民身份帶來的自卑感,改名叫Freddie Mercury。他和父親的關係一直很糟糕,父親將「崇高的思想,美好的語言,有意義的作為」視為人該去渴望的東西,他則認為這些對人生毫無用處。

《波西米亞狂想曲》

他一直在酒吧聽Smile樂隊的演出,在某次演出結束後,主動找了他們。因主唱的離開,樂隊只剩下吉他手Brian和鼓手Roger。他毛遂自薦,唱了《Doing All Rright》,並解釋他比常人多長了四顆門牙,口內的空間更大,音域更寬。他們接納了他,聽從他建議,將樂隊名字改成了Queen。樂隊的演出非常順利,埃爾頓·約翰的經紀人約翰·裡德,成為了他們的經紀人。專輯登上美國唱片銷量排行榜,樂隊在美國展開巡演。

Queen獲得空前成功的同時,Freddie卻陷入人生的灰暗。他向相戀七年的女友Mary,坦白自己的雙性戀身份。她對他說:「你的生活將會無比艱辛。」的確,沒人能理解他。他的體內住著兩個Freddie,其中一個在舞臺上光芒四射,受萬人矚目,猶如君臨天下。另一個內心虛弱,需要藉助喧囂轉移注意力。他不斷舉辦聚會,在人們的簇擁下逃避孤獨。可是,筵席終散,在杯盤狼藉中,只留下他蜷縮在沙發上,獨自悲慼。

《波西米亞狂想曲》

《波西米亞狂想曲》的歌詞,是Freddie身上敏感,猶疑,矛盾,惶惑的最好體現。與生俱來的不安全感,讓他渴求著所愛之人的諒解。在經歷人生低谷,以及與樂隊成員的齟齬後,他重回Queen。影片最後的十四分鐘,再現了Queen昔日的輝煌。這場Live Aid在倫敦和紐約同時舉辦,吸引總計十七萬人到現場觀看,超過十九億的觀眾通過電視轉播觀看。鏡頭從人們的頭頂掠過,聚焦在這個搖滾傳奇揮舞的臂膀上。

他像一根孤獨又漂亮的芒刺,聚光燈是他的落錐之地,讓他不至於飄向虛無。

《波西米亞狂想曲》

電影沒有表現Freddie生命的最後幾年,把他得知患病的消息放到了1985年之前。實則在1987年,他才確認感染艾滋病。以LiveAid結束,無疑是為了讓親人和朋友們,不必再承受Freddie飽受病痛折磨的記憶。

我始終覺得,按照Freddie的性格,即便在Live Aid之前,知曉身患艾滋或死亡臨近,他也會如電影中那樣做選擇。這在彼得·弗里斯通寫的傳記中,得到作證。在弗里斯通的記錄下,Freddie從未對疾病表現得自怨自艾,他把剩下的時間全都投入到音樂創作中,完成了三張專輯。1990年,他著手製作最後一張專輯《諷刺》,每天玩命工作,直至深夜。拍攝MV的過程中,他形容枯槁,必須通過誇張的妝容和假髮,才能讓外界覺得他並未病入膏肓。在去世前一天,他對外宣佈患艾滋病的消息。在此之前,他的身體狀況始終是個謎。

《波西米亞狂想曲》

這大概是一個天才最後的倔強。他沒嘗試過自殺,自殺在他看來是對生命喪失掌控力的表現。他厭惡衰老,看不慣米克·賈格爾,埃爾頓·約翰和The Who那幫搖滾樂老人們,那麼大歲數還上臺表演。但極度熱愛舞臺的他,恐怕真到那個歲數,也會控制不住演出的慾望。我們無從見到,他的生命定格在了四十五歲。

米蘭·昆德拉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中,創造出一個叫托馬斯的小說人物,在遇到特雷莎之前,他一直在追求生命之輕,生活得風流而快活。特蕾莎帶給了他婚姻的重負,他逃離了一段時間,但因為無法再回歸到先前虛無縹緲的生存狀態中,而選擇回到布拉格,回到特蕾莎身邊,找回生命的重量。

《波西米亞狂想曲》

對Freddie而言,Mary是特雷莎這樣的愛人,但他沒有為她改變生存方式。他始終是那個沒有任何重負的托馬斯。不過,輕浮和滑稽僅僅是表象,他用「輕」隱瞞了所有生命之重。和Mary分開後,他曾撥通電話,要求她站在窗口,用燈光的明滅來彼此呼應。她敷衍迴應。他放下電話,黯然神傷,沒法再故作輕鬆。

他隻字不提移民前的經歷。他的人生是從十七歲來到倫敦,在肯辛頓的維多利亞路生活開始的。從那時起,他離開家人,獨立生活,決心做自己。他把愛和性分開,流連一晌貪歡,直到死亡讓他意識到重量:原本可以繼續精彩的人生,被曾經的天真和放縱毀掉。

《波西米亞狂想曲》

戈達爾的《法外之徒》裡,男主阿瑟臨死前,旁白響起:「他看到印第安神話中的奇鳥,他生來沒有腳,永遠不能落在地上,它御風而起,只有臨死的人才能看到那比鷹還長的透明翅膀。慢慢合上時,變得比手還小。」王家衛的《阿飛正傳》中,那段「無腳鳥」的臺詞,就是來源於此。

Freddie就是這樣的一隻「無腳鳥」。他始終在以疼痛取悅人世,內心有多孤獨,舞臺上的感染力就有多強大。可是,疼痛和孤獨,亦不曾將他拉回地上,甚至死亡也沒有。我願意相信,在Live Aid上的他,按住了死亡,像卡瓦爾坎蒂一樣,從世間所有重量上,飛躍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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