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府谷公安再次偵破一起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黑社會 府谷 經濟 陝西法制網 2019-08-14
"

為了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府谷縣公安局在新一屆黨委班子的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五個再一遍、三個大起底”要求,強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於近日再次偵破以曹某紅為首的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2019年6月,府谷縣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溫某涉嫌非法拘禁。局黨委高度重視,迅速展開調查。經查,溫某曾3次僱傭涉嫌涉惡犯罪現已被判刑的曹某紅等人進行暴力討債。獲此重要線索後,府谷縣公安局迅速抽調精幹民警組成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再偵辦。經查,2013年至2016年期間,曹某紅糾集奧某軍、高某、王某平、郝某鵬等人先後3次受溫某僱傭,採取尾隨、跟蹤和控制等方式,使用辱罵、恐嚇、威脅等暴力手段,逼迫劉某清、沈某文、劉某亮寫欠條、還款,並收取好處費。2015年5月份起,以曹某紅為首的犯罪集團在府店公路府谷段紅草溝煤檢站附近、孤山超限站附近、轉龍灣收費站附近等地,以暴力威脅、要挾手段,強行向途經府谷的外地牌照油罐車司機索要“曹某紅帶車費”,累計敲詐勒索300餘人次,非法獲利近130餘萬元。

該犯罪集團長期盤踞在府谷,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多次實施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插手民間經濟糾紛,嚴重破壞了府店路沿線油罐車行業的正常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且組織架構清晰,人員分工明確,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特徵。

2019年8月9日,曹某紅、奧某軍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張某平、雷某琴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高某、王某平、郝某鵬等3人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張某某等7人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分別被府谷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府谷縣公安局已發佈通告,徵集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線索,案件在進一步深挖中。

作者:康少東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