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凡、付齊等27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二審改判付齊有期徒刑十四年四個月'

""楊凡、付齊等27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 二審改判付齊有期徒刑十四年四個月

2013年至2015年期間,楊凡、付齊夥同他人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多起開設賭場、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非法拘禁及故意傷害等犯罪,造成多人受傷及他人財產損失。

檢察機關指控,

楊凡、付齊自2013年以來,先後糾集張超、許修政等人,在安徽省宿松縣、湖北省黃梅縣等地區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以楊凡、付齊為組織、領導者,張超、許修政等7人為積極參加者,梅城、齊志義等十餘人為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管理嚴密,組織結構層次分明,通過夥同他人開設賭場並安排組織成員在賭場維護秩序、領取“工資”、“放碼”等手段非法聚斂錢財,以支持該組織活動,通過實施開設賭場、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故意傷害、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造成了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2018年6月,法院一審判處楊凡、付齊等27人有期徒刑十五年六個月至九個月不等,並處沒收財產和罰金。

一審宣判後,楊凡、付齊等18人提出上訴,宿松縣檢察院以一審部分被告人量刑不當為由提出抗訴,安慶市檢察院支持抗訴。

2018年11月,二審法院全部採納了檢察機關的抗訴意見,依法作出改判,其中,對付齊原判處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改判為有期徒刑十四年四個月。

來源:安報全媒體 通訊員 林美琳 記者 周國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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