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攔截、逼停,壟斷廢舊電瓶回收行業,該團伙被提起公訴'

""跟蹤、攔截、逼停,壟斷廢舊電瓶回收行業,該團伙被提起公訴

近日,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俞某某等24人以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汙染環境罪向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系省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

經審查,以俞某某為首,以周某甲、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盧某某、袁某甲為組織者、領導者,以周某乙、樊某某、王某、劉某為骨幹成員,馬某某、韓某、袁某乙、袁某丙、丁某某為一般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自2008年以俞某某為首在嵊州從事非法高利放貸以及暴力催討活動,後成立公司,並與王某甲及王某乙等人所經營的公司合併,發展成立為統一管理、統一分配利潤的聯合經營體。該組織採取跟蹤、攔截、逼停、談判或利用相關單位的執法權等手段,壟斷嵊州、新昌兩地廢舊電瓶回收行業,非法獲取經濟利益,並將獲得的非法利益用於支持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為一個人員結構穩定、內部層級分明、管理紀律嚴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形成後,多次有組織地實施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行為,以及通過吃、請、行賄等手段,拉攏相關部門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利用公權力,稱霸一方,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社會秩序。

來源:柯橋檢察

編輯:沈嘉玲

"跟蹤、攔截、逼停,壟斷廢舊電瓶回收行業,該團伙被提起公訴

近日,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俞某某等24人以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汙染環境罪向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系省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

經審查,以俞某某為首,以周某甲、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盧某某、袁某甲為組織者、領導者,以周某乙、樊某某、王某、劉某為骨幹成員,馬某某、韓某、袁某乙、袁某丙、丁某某為一般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自2008年以俞某某為首在嵊州從事非法高利放貸以及暴力催討活動,後成立公司,並與王某甲及王某乙等人所經營的公司合併,發展成立為統一管理、統一分配利潤的聯合經營體。該組織採取跟蹤、攔截、逼停、談判或利用相關單位的執法權等手段,壟斷嵊州、新昌兩地廢舊電瓶回收行業,非法獲取經濟利益,並將獲得的非法利益用於支持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為一個人員結構穩定、內部層級分明、管理紀律嚴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形成後,多次有組織地實施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行為,以及通過吃、請、行賄等手段,拉攏相關部門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利用公權力,稱霸一方,嚴重破壞當地的經濟、社會秩序。

來源:柯橋檢察

編輯:沈嘉玲

跟蹤、攔截、逼停,壟斷廢舊電瓶回收行業,該團伙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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