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首犯獲刑23年!正安縣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黑案

黑社會 正安縣 法律 經濟 貴州高院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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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正安縣法院

2019年7月的第一個週末(7月6日至7日),正安縣人民法院對審理完畢的“5•28”涉黑案件進行宣判,李某林等28名被告人獲刑。該案從今年5月20日立案受理日起至宣判結束日,歷時49天。

【掃黑除惡】首犯獲刑23年!正安縣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黑案

經審理查明,該涉案組織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層級分明,人員固定:李某林為組織、領導者;餘某、王某鬆以及何某鬆為骨幹成員;徐某波、彭某輝、段某林為積極成員羅某貴等六名被告人為一般參加者。本案共計20起犯罪事實,7起違法事實,涉及罪名12個,對當地的經濟社會秩序產生了惡劣影響。

在審理過程中, 由於該案事實時間跨度大、案情複雜、涉案人員多,合議庭時間緊、任務重。正安法院秉著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從嚴從快辦理的原則,上下一心,全力以赴做到了依法、快審、快結,保證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最終,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情節以及認罪態度,對李某林等28名被告人作出了刑期不等的判決:首要分子李某林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組織其他成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三年零六個月不等刑期,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至三十萬不等罰金;王某華等其他15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至六個月不等刑期。

【掃黑除惡】首犯獲刑23年!正安縣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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