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死刑!一場看人打麻將引發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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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杭州交通91.8綜合發佈

來源:江南都市報、江西省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江西法院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違規侵權請聯繫我們

2006年,吳某因民間矛盾故意殺人

致一人死亡

殺人後吳某潛逃

貴溪市公安局於2006年12月15日

對其網上追逃

據吳某供述:

“之後幾年都躲在深山裡,從山裡出來後,在福建靠做苦力、收破爛維持生計,每次都只做一兩天的苦力,賺一點吃飯的錢,一向我要身份證就離開。”

2018年,被告人吳某自動投案

近日,鷹潭中院對該案進行了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基本案情

2006年12月14日下午三時許,被告人吳某到鄰居被害人童某家圍觀他人打麻將,並與一旁觀看的吳某兆約定二人對賭誰胡牌。

之後二人發生爭執,吳某一氣之下將童某家自動麻將機掀翻。被害人童某兒子吳某超即要求吳某賠償損失,吳某拒絕,雙方因此事發生爭執、扭打,後被旁人勸開。

吳某隨即跑回家中拿了一把殺豬尖刀,衝到童某家意圖報復,童某見狀便在家門口攔住衝過來的吳某。

吳某遂手持殺豬尖刀連續捅刺童某胸部、左腋部數刀,致童某當場死亡。

期間,吳某超見母親被捅刺,用家中的菜刀砍了吳某後腦一刀,此時被害人童某的丈夫及弟弟也拿鋤頭、扁擔趕來救助。

隨後,吳某逃離現場。經法醫鑑定,被害人童某因胸壁受到單刃尖端銳器刺殺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被告人吳某案發後潛逃,最終於2018年7月11日到貴溪市公安局投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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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杭州交通91.8綜合發佈

來源:江南都市報、江西省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江西法院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違規侵權請聯繫我們

2006年,吳某因民間矛盾故意殺人

致一人死亡

殺人後吳某潛逃

貴溪市公安局於2006年12月15日

對其網上追逃

據吳某供述:

“之後幾年都躲在深山裡,從山裡出來後,在福建靠做苦力、收破爛維持生計,每次都只做一兩天的苦力,賺一點吃飯的錢,一向我要身份證就離開。”

2018年,被告人吳某自動投案

近日,鷹潭中院對該案進行了一審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基本案情

2006年12月14日下午三時許,被告人吳某到鄰居被害人童某家圍觀他人打麻將,並與一旁觀看的吳某兆約定二人對賭誰胡牌。

之後二人發生爭執,吳某一氣之下將童某家自動麻將機掀翻。被害人童某兒子吳某超即要求吳某賠償損失,吳某拒絕,雙方因此事發生爭執、扭打,後被旁人勸開。

吳某隨即跑回家中拿了一把殺豬尖刀,衝到童某家意圖報復,童某見狀便在家門口攔住衝過來的吳某。

吳某遂手持殺豬尖刀連續捅刺童某胸部、左腋部數刀,致童某當場死亡。

期間,吳某超見母親被捅刺,用家中的菜刀砍了吳某後腦一刀,此時被害人童某的丈夫及弟弟也拿鋤頭、扁擔趕來救助。

隨後,吳某逃離現場。經法醫鑑定,被害人童某因胸壁受到單刃尖端銳器刺殺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被告人吳某案發後潛逃,最終於2018年7月11日到貴溪市公安局投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判死刑!一場看人打麻將引發的血案…

吳某非法剝奪他人生命

致一人死亡

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

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具有自首情節

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條 自首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被告人吳某犯罪情節惡劣

後果嚴重,當處死刑

但鑑於本案系民間矛盾引起

且被告人吳某具有自首情節

當庭認罪悔罪

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遂作出上述判決

一聲嘆息,兩個家庭都毀於衝動二字

衝動遠比魔鬼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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