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層妖塔》侵權案判賠5萬元被指太少 為什麼賠5萬?什麼是保護作品完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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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持續近4年的電影《九層妖塔》侵權案有了結果,法院判決電影片方賠償原著作者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

這一結果引起了網友的討論。不少網友支持法院判決,也有部分網友對判決結果有疑問,覺得侵權僅判賠5萬元太少了。9日,“京法網事”微信公眾號刊發了本案主審法官馮剛對此的迴應。

二審改判,但賠償金額只有5萬元

事情還要從2015年說起。

當年9月,改編自張牧野(筆名天下霸唱)小說《鬼吹燈之精絕古城》的電影《九層妖塔》上映。可影片上映後有觀眾發現,其故事內容和人物設置幾乎都與原著大相徑庭。

隨後,天下霸唱一紙訴狀將《九層妖塔》告上法庭。

他認為電影《九層妖塔》涉嫌侵犯自己著作權,請求法院判令《九層妖塔》導演及片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停止所有途徑對侵權作品的發行、播放和傳播,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原告損失人民幣100萬元。

一審法院認為,片方並未侵犯原著作者的保護作品完整權,只認定電影侵犯天下霸唱署名權,同時駁回了原告精神損失費的賠償要求。

天下霸唱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今年8月,二審判決公開。法院認定,片方將小說《鬼吹燈之精絕古城》改編成電影《九層妖塔》的行為,侵害了小說作者張牧野(筆名天下霸唱)對該小說的保護作品完整權,判令其停止傳播涉案電影,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張牧野(筆名天下霸唱)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

什麼是保護作品完整權?為什麼賠5萬?

相較於一審判決,雖然被告要賠償的金額已增至5萬元,但仍有網友覺得太少。

對於這樣的質疑,該案主審法官馮剛9日通過“京法網事”微信公眾號刊發的文章進行迴應。

首先,此案中被告侵害的是原著作者的“保護作品完整權”。

馮剛介紹,所謂保護作品完整權,是指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屬於著作人身權。

“本案的重要前提是被告已經取得了涉案小說《精絕古城》的改編權和攝製權。而改編權和攝製權都屬於著作財產權。”

在法律上,侵害人身權的法律責任主要是停止侵害、賠禮道歉、消除影響,造成精神損害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侵害財產權的法律責任主要是停止侵害、賠償經濟損失。

據此,馮剛強調,本案判決被告向原告賠償的5萬元並非經濟損失,而是精神損害撫慰金。“精神損害撫慰金顯然不可能是對於侵權行為的同態補償,只能是對於精神損害的轉換性彌補。”

他也解釋:“本案在已經判決被告停止侵害和公開賠禮道歉的情況下,認為仍然不足以彌補原告的精神損害,故判決被告向原告賠償5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拍電影還能不能改原著了?

在《九層妖塔》侵權案中,被告雖然取得了小說《精絕古城》的改編權和攝製權,但仍不能影響或限制原告對該小說享有的保護作品完整權。

可這樣的規定是不是對拍攝方過於苛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只要改編、拍攝的作品沒有歪曲、篡改原作,就不構成侵害保護作品完整權。

馮剛認為,拍攝方擁有購買小說改編權和拍攝權的自由,也應當在其認為能夠在不改變小說基本內容的情況下即可改編拍攝時,才去購買該小說的改編權和攝製權;否則,拍攝方就不應當購買這部小說。

馮剛還提到,在改編權、攝製權合同中作出預先約定是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法。這有利於雙方取得具體明確的預期,避免拍攝中或拍攝後產生爭議。

“為了謹慎起見,拍攝方在改編、拍攝過程中與原作者進一步溝通,可以更好地避免糾紛,但這並非法律的要求,而是當事人為了自身利益作出的高於法律規定標準的市場交易行為。”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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