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涉及“違法兼職”臺大校長管中閔被臺當局處分'

"

導報訊(駐臺記者 薛洋)藍營出身的臺灣大學校長管中閔被控“違法兼職案”,臺當局“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以下“公懲會”)2日下午宣判,給予其“申誡”的處分。管中閔委任律師隨即迴應說,沒辦法接受判決結果,看完判決全文後再研議是否有提起再審的必要。

案件起於臺監察機構今年1月間彈劾管中閔,理由是其在2012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3日期間,擔任臺當局高階政務官甚至是機關首長,涉“違法兼職”匿名為島內某週刊撰寫社論,獲取年約新臺幣65萬元兼職報酬,移請“公懲會”審理。管中閔當時則辯解,自己也不是媒體編制內的人員,沒有職位何來“兼職”之說,稱只是受邀撰稿並沒有匿名。

據瞭解,“公懲會”若認定為有“違法”、失職行為,判決懲戒有9個層級,最重為免職(不能當校長)、撤職、降級、減俸、記過、申誡等;但若認為有“違法”行為,但無懲戒必要,或沒有“違法”行為,則會判決不予懲戒。

"

導報訊(駐臺記者 薛洋)藍營出身的臺灣大學校長管中閔被控“違法兼職案”,臺當局“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以下“公懲會”)2日下午宣判,給予其“申誡”的處分。管中閔委任律師隨即迴應說,沒辦法接受判決結果,看完判決全文後再研議是否有提起再審的必要。

案件起於臺監察機構今年1月間彈劾管中閔,理由是其在2012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3日期間,擔任臺當局高階政務官甚至是機關首長,涉“違法兼職”匿名為島內某週刊撰寫社論,獲取年約新臺幣65萬元兼職報酬,移請“公懲會”審理。管中閔當時則辯解,自己也不是媒體編制內的人員,沒有職位何來“兼職”之說,稱只是受邀撰稿並沒有匿名。

據瞭解,“公懲會”若認定為有“違法”、失職行為,判決懲戒有9個層級,最重為免職(不能當校長)、撤職、降級、減俸、記過、申誡等;但若認為有“違法”行為,但無懲戒必要,或沒有“違法”行為,則會判決不予懲戒。

被指控涉及“違法兼職”臺大校長管中閔被臺當局處分

全案8月19日辯論終結,“公懲會”9月2日下午4時宣判,認定管中閔涉及“違法”,處以“申誡”處分。“公懲會”相關官員說,“申誡”會影響公務員的年終考級,但不會影響其職務。

管中閔委任律師陳信宏聽判後表示,司法是作為人民權益保障的最後一道防線,很遺憾公懲會做出這樣的判決,對人民言論自由的保障是不周到的,對於判決結果沒有辦法接受。

管中閔本人則透過臉書以唐詩明志:“人生固有命,天道信無言。青蠅一相點,白璧遂成冤。”該詩出自陳子昂的《宴胡楚真禁所》,獄中的陳子昂感慨自己被讒言構陷,青蠅玷汙了白璧。

去年1月,管中閔當選第12屆臺大校長,民進黨當局認為有“瑕疵”拒發聘書,此後引發一連串“卡管”風波。2日“公懲會”判決出爐前,鴻海創辦人郭臺銘還發文挺管,感嘆臺灣為了政治上的藍綠惡鬥,而把經濟、科技、教育這些百年大業之事給耽誤了。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