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又創下島內一案例 他說:希望他是遭受政治迫害最後一人

據香港中評社報道,臺灣大學校長管中閔被指控“違法”兼職遭“彈劾案”,“公務員懲戒委員會”2日公開審理,創下首起公開審理的公務員懲戒案例。管中閔2日在臉書發表聲明表示,經歷超過一年的政治迫害後,他必須沉痛指出,如果今天大家容許這種深文周納和羅織構陷的政治迫害,將來任何人都可能遭受同樣不公義的對待。他今天以敬謹之心出席準備程序庭,期待“司法”能澄清與匡正不實指控,社會正義之聲能對不公義加以譴責,更希望他是遭受這些政治迫害的最後一人。管中閔在2日下午2點35分左右來到法院,進法庭前不願多談。另外“公懲會”這次也以證人身分,傳喚當時做出報道的前壹週刊社長裴偉,進行說明。本案因管中閔在2012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3日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經建會”與“國發會主委”期間,多次匿名在雜誌上發表有償的評論文章,每年獲取約新臺幣65萬元稿費,被“監察院”認定“違法”兼職,今年1月15日通過“彈劾”,送“公懲會”審理。管中閔表示,他今天之所以必須站在這裡,源頭就是去年1月5日臺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的遴選結果。若非這個結果不為少數有權勢者所喜,怎麼會有長達一年、對他鋪天蓋地的政治抹黑?怎麼會有“立法院”以“退回預算”來要求“教育部”不接受遴選結果?怎麼會有“教育部”對遴選結果的多番刁難?怎麼會有兩次針對他個人的“跨部會諮詢專案小組會議”?怎麼會有臺北地檢署的傳訊?又怎麼會有後來“監察院”的調查?“監察院”今年1月15日通過的彈劾,不過是所有政治追殺都不成功後的另一次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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