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校長管中閔彈劾案開審 韓國瑜發文力挺管中閔

臺大校長管中閔彈劾案開審 韓國瑜發文力挺管中閔

圖為管中閔在律師陪同下出庭說明(來源:臺媒)

海外網7月3日電臺灣大學校長管中閔因擔任公職期間替某週刊撰寫社論,2019年1月遭監察機構彈劾,臺灣公務員懲戒委員會7月2日主動公開審理。管中閔在法庭上三度表態稱“深文周納、羅織罪名的迫害”,該週刊前社長裴偉證明,監察機構彈劾資料有誤。

據“聯合新聞網”報道,監察機構表示,管中閔在2012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3日期間,擔任行政機構政務委員兼“發展委員會”負責人,通過匿名方式常態性為某週刊撰寫社論,獲取每年約新臺幣65萬元的兼職報酬,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禁止兼職”的規定。

公懲會整理出6項爭議點,包括“如何證明管中閔文章涉職務(公職)事務”、“是否違反言論自由基本人權”等。其中“司法院釋字71號”成為爭議焦點,即公務員公餘兼任外籍機構臨時工作,只須工作與本職性質或尊嚴有妨礙,無論是否為通常或習慣上所稱之業務,均應認不許。

2日,管中閔在律師的陪同下出庭表示,希望在司法前面捍衛清白,本案源頭是2018年臺大校長遴選結果,因少數有權勢者不喜歡這個結果,就鋪天蓋地抹黑,彈劾不過是政治追殺不成功後的另一次迫害。管中閔說 :“迫害者調取他近二十年所得稅資料逐筆檢視,包括他未擔任公務人員時期,根本非監察權範圍,嚴重侵犯他隱私。”

管中閔在庭訊後受訪表示:“‘深文周納’四個字用在他身上太恰如其分,意指被不根據事實巧妙引用苛刻的法條來入人於罪,加上此句是出自史記酷吏列傳,他希望大家記住‘酷吏’兩個字。”

除管中閔到庭外,該週刊前社長裴偉、現社長邱銘輝也出庭作證。裴偉表示,監察機構彈劾資料中,有些文章並非出自管中閔之手,因為“欄”有多位教授在經營,監察機構也從未約詢過他。邱銘輝則證稱,他當總編輯時只負責封面故事與行政事務,後來才知管有供稿。

據瞭解,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準用行政訴訟法,辯論終結之日將指定判決日期,通常最長不會超過三星期;若認定管中閔有違失,可能的懲戒有申誡、罰款、減俸、撤職、免除職務5種。

臺大校長管中閔彈劾案開審 韓國瑜發文力挺管中閔

圖為高雄市長韓國瑜(來源:臺媒)

對於管中閔彈劾案開審,高雄市長韓國瑜2日晚發臉書以“我是臺灣人,我們不能再沉默”力挺管中閔。韓國瑜說:“今天的臺灣,沒有民主自由,沒有公平正義,只有一個‘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綠色執政,只有一群‘以民主進步之名、行專制退步之實’的妖孽。”並表示希望管中閔是“受到政治迫害的最後一個人”。

此外,國民黨“立委”紛紛聲援管中閔。賴士葆批評,臺灣的司法、監察、行政權都淪為政黨工具,凌遲羞辱臺大校長,政治黑手伸進校園干預學術,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江啟臣表示:“去年蔡當局公然破壞大學自治精神,先是質疑論文,又是違法赴陸,不惜折損三位‘教育部長’也要介入管中閔人事案,把公正超然的學術圈變成政治鬥爭的修羅場,濫權的貪婪令人民反彈。”

臺大校長管中閔彈劾案開審 韓國瑜發文力挺管中閔

圖為管中閔(來源:臺媒)

2018年1月5日,臺灣經濟學者、“中研院院士”管中閔經臺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投票,當選臺大校長。原定2月1日正式上任,但臺“教育部”以管中閔擔任企業獨立董事、曾赴廈門大學兼職、涉嫌論文抄襲等爭議為由,遲遲未核定該高校人事案。

臺“教育部”隨後宣佈駁回人事案並要求臺大重啟遴選,直到2018年年底,才同意管中閔擔任臺大校長。2019年1月9日,管中閔終於上任。然而,剛上任8天的管中閔,1月15日被臺當局監察機構以7比4表決認定,他長期匿名為某週刊撰寫社評,違反相關禁止兼職的規定,予以彈劾。

對此,有臺媒輿論指出,由於管中閔在馬英九執政期間曾擔任發展規劃主管部門負責人,被民進黨等綠營人士認為“顏色不對”,因而遭到“綠營”持續“質疑”、“追打”和“抹黑”。臺灣作家王豐在社交網絡上表示,蔡英文到底怕管中閔什麼?原因就是蔡英文怕一旦知識分子開始串聯,開始形成一股反“臺獨”勢力,瓦解“臺獨”經營長達30餘年的綠化教育界之計劃,那麼“臺獨”和民進黨也就此開始邊緣化,蔡英文必然沒有“下一屆”可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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