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股票代碼:002708 股票簡稱:光洋股份 編號:(2017)035號

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經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於2017年5月17日在常州市新北區漢江路52號公司1號會議室以現場和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應到會董事11名,實際參加會議董事11名,其中參加現場表決董事9人,以通訊方式出席並表決董事2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會議由董事長程上楠先生召集並主持,公司的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全體董事認真審議,形成並通過了如下決議:

1、審議並通過《關於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同意為公司全資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海同步”)人民幣1億元額度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借款期限為一年。

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及《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的《關於為全資子公司及全資孫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表決情況:11票同意,佔全體董事人數的100%;0票棄權;0票反對。

2、審議並通過《關於為全資孫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公司董事會同意為公司全資孫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鍛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密鍛造”)人民幣0.3億元額度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借款期限為一年。

三、備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5月18日

股票代碼:002708 股票簡稱:光洋股份 編號:(2017)036號

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為全資

子公司及全資孫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擔保情況概述

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海同步”)、全資孫公司天津天海精密鍛造有限公司(系天海同步全資子公司,以下簡稱“精密鍛造”)因經營發展需要,公司擬為天海同步向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申請10,000萬元人民幣借款、精密鍛造向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申請3,000萬元人民幣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同時授權董事長簽署相關合同或協議。

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及《關於為全資孫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本次擔保不構成關聯交易。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天海同步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天津市靜海經濟開發區金海道5號

3、法定代表人:吳朝陽

4、註冊資本:10,845.9227萬元

5、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6、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20223744036049A

7、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0日

8、經營範圍:汽車、機電一體化、傳動系的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服務;汽車同步器總成、轉向機變扭器、變速齒條、傳動系電子系統設計、研發、製造、銷售。

9、股東情況:本公司持有天海同步100%股權

10、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人民幣萬元

(二)精密鍛造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天津天海精密鍛造有限公司

2、住所:天津市靜海經濟開發區金海道5號

3、法定代表人:呂中森

4、註冊資本: 2000萬元

5、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6、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20223770625672P

7、成立日期:2005年03月09日

8、經營範圍:精密鍛造;精密衝壓件加工;金屬材料批發零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法律法規限制進出口的除外)。

9、股東情況:本公司間接持有精密鍛造100%股權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為天海同步借款提供擔保的協議主要內容

1、被擔保人: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

2、保證人: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3、擬擔保金額:10,000萬元人民幣

4、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5、擬擔保期限:自擔保合同生效日起一年

(二)為精密鍛造借款提供擔保的協議主要內容

1、被擔保人:天津天海精密鍛造有限公司

2、保證人: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3、擬擔保金額:3,000萬元人民幣

上述擔保合同尚未簽署,具體擔保金額和期限將以銀行核准的額度和期限為準。

四、董事會對上述擔保的意見

公司全資子公司天海同步、全資孫公司精密鍛造本次向銀行申請借款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等要求,公司為其提供擔保有利於天海同步和精密鍛造的業務發展,財務風險處於可控範圍之內,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廣大投資者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計對外擔保及逾期擔保的金額

截至目前,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累計擔保額度為13,000萬元人民幣(含本次),其中為全資子公司天海同步提供的擔保額度為10,000萬元人民幣,為全資孫公司精密鍛造提供的擔保額度為3,000萬元人民幣。本次擔保金額13,000萬元人民幣佔公司2016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8.58%。公司不存在逾期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以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損失等情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5月18日

股票代碼:002708 股票簡稱:光洋股份 編號:(2017)034號

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未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

(2)網絡投票時間: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5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5月16日15:00至2017年5月17日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2、現場會議地點:公司第1會議室;

3、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董事長程上楠先生;

6、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經股東授權委託的代理人共計6人,代表股份:264,518,374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6.3440%。

(1)現場出席情況

出席現場會議並投票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共計6人,代表股份:264,518,374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6.3440%。

(2)網絡投票情況

根據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數據,通過網絡投票出席會議的股東及股東授權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3)參加投票的中小投資者(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參加投票的中小投資者及其授權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佔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2、公司部分董事、監事、董事會祕書出席了會議,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律師列席了會議。

二、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1、【關於《2016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64,518,374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數的100%;反對0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數的0%;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數的0%。

其中中小股東的表決情況為:

同意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反對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

2、【關於《2016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3、【關於《2016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4、【關於《2016年度財務決算報告》以及《2017年度財務預算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264,518,374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數的0%;反對0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數的0%;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數的0%。

5、【關於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6、【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7、【關於《2017年度董事、監事薪酬方案》的議案】

8、【關於使用閒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理財產品的議案】

9、【關於《2016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的議案】

10、【關於公司2016年度關聯交易實施情況及預計2017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41,441,429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數的100%;反對0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數的0%;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股份數的0%。

出席會議的關聯股東迴避了該議案的表決。

11、【關於回購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標的資產未完成業績承諾對應股份的議案】

該議案經參與投票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 以上通過。

12、【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股份回購相關事宜的議案】

13、【關於變更公司註冊資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公司聘請的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等相關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交所網絡投票實施細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常州光洋軸承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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