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新都酒店 深交所 投資 楊志強 證券時報 2017-06-26

證券代碼:000033 證券簡稱:新都退 公告編號:2017-06-24-01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八次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7年6月23日收到董事朱季成先生、李鳳鳴先生以及獨立董事蔣濤先生、張鬆旺先生聯名發出的《關於向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提議召開2017年第八次董事會的函》,提請董事會於2017年6月23日召開董事會審議《關於豁免公司2017年第八次董事會會議通知期限的議案》、《關於選舉公司董事長的議案》、《關於免去陳輝漢總經理的議案》以及《關於聘任姜濤先生為總經理的議案》。

公司當日以微信和郵件的方式發出召開2017年第八次董事會的會議通知並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參加會議的董事9人,實際參與表決的董事 9人,董事會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對提案內容進行了審議:

1、《關於豁免公司2017年第八次董事會會議通知期限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 7 票,反對 0 票,棄權 2 票

董事楊志強先生棄權,理由是不清楚豁免通知期限的理由。

董事蘇從躍先生棄權,理由是事發突然,不瞭解情況,無法發表意見。

表決結果:審議通過該議案

經與會董事審議和表決,同意豁免公司2017年第八次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期限,並於2017年6月23日召開2017年第八次董事會會議。

2、《關於選舉公司董事長的議案》

為了公司正常管理運營的需要,改選朱季成董事擔任公司第八屆董事會董事長,並代行公司董事會祕書職責。

表決情況:同意 6 票,反對 1 票,棄權 2 票

董事長陳輝漢先生反對,理由是陳輝漢擔任董事長期間,勤勉盡責,無任何違規失職,做到集體決策,和董事會全體董事為了保住公司上市地位做了大量艱苦工作。

董事楊志強先生棄權,理由是不清楚改選的理由。

朱季成先生簡歷附後,陳輝漢先生除擔任公司董事外不再擔任其他任何職務。

3、《關於免去陳輝漢先生總經理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 6 票,反對 1 票,棄權 2 票

董事長陳輝漢先生反對,理由是陳輝漢擔任總經理期間,嚴格把控內控流程,堅持公司利益優先原則,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公司各項業務穩定發展,無任何個人違規行為。

董事楊志強先生棄權,理由是不清楚免職的理由。

4、《關於聘任姜濤先生為總經理的議案》

為了公司正常管理運營的需要,聘任姜濤先生擔任公司總經理。

表決情況:同意 6 票,反對 1 票,棄權 2 票

董事長陳輝漢先生反對,理由是沒必要。

董事楊志強先生棄權,理由是不瞭解聘任的理由。

詳細情況請見公司如同日發佈的《關於聘請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告》。

公司獨立董事為本次會議審議相關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詳細情況請見公司同日發佈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17年第八次董事會審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6月23日

附件1:朱季成先生簡歷

朱季成,性別:男,1981年出生,學歷:本科。曾任藍盾信息安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上海西門子數字程控通信系統有限公司BD經理、廣東順德優創通信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廣州市卓諾思商貿有限公司總經理、廣東藍谷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現任深圳中騰商業保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本公司董事。

朱季成董事任期三年(2015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未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之間無關聯聯繫,亦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懲戒,朱季成先生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2:姜濤先生簡歷

姜濤,男,1978年12月出生,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律專業碩士。曾擔任北京市公安局副主任科員、北京市君致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廣州市工業轉型升級發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資經理。

姜濤先生未直接或間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與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之間無關聯聯繫,亦未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懲戒,姜濤先生不是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總經理的情形。

證券代碼:000033 證券簡稱:新都退 公告編號:2017-06-24-0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6月23日召開2017年第八次董事會,審議並通過了《關於聘任姜濤先生為總經理的議案》。經公司董事朱季成先生、李鳳鳴先生以及獨立董事蔣濤先生、張鬆旺先生聯名提議,免去陳輝漢先生公司總經理職務並聘請姜濤先生擔任總經理。姜濤先生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任期一致。

姜濤先生簡歷附後。

附:姜濤先生簡歷

關於2017年第八次董事會

審議相關事項獨立意見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治理準則》、《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作為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對公司2017年第八次董事會審議相關事項發表如下意見:

一、關於聘任姜濤先生為公司總經理的獨立意見:

1、經核查姜濤先生的個人簡歷、教育背景和工作情況,我們認為姜濤先生能夠勝任所聘崗位的職責要求,且其不存在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況,也未曾受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任何處罰和懲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的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和任職條件。

2、姜濤先生擔任公司總經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我們同意董事會任命姜濤先生擔任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二、關於免去陳輝漢先生公司總經理職務的獨立意見:

公司董事會解聘總經理陳輝漢先生的表決程序和解聘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解聘程序和表決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會解聘陳輝漢先生公司總經理的職務。

獨立董事:蔣濤、張鬆旺、陳小衛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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