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法官遠赴海南、廣東,成功執行到315萬元欠款

廣東 新干 廣州 海口 海南 銀行 江西 江西政法 2019-07-13
吉安法官遠赴海南、廣東,成功執行到315萬元欠款

新干:幹警輾轉兩地 一月執行到位315萬元

吉安法官遠赴海南、廣東,成功執行到315萬元欠款

被執行人李某拖欠他人借款300多萬元,江西省新干縣人民法院執行人員輾轉廣州、海口兩地,一個月內成功劃撥執行款315萬餘元,有力保障了申請人劉某的合法權益。

2013年6月份,劉某和張某籌資與李某合夥承包了海南某小區工程。2014年12月份,經三方協商一致散夥,經核算,李某應支付劉某和張某退夥款1800萬元。李某支付了部分款項給劉某,對剩餘的309萬元自願轉為借款,並於2015年9月12日向劉某出具了一份還款計劃,承諾從2015年10月1日起按月利率1.5%計息,且在2016年年底之前全部還清。

然而之後李某並未按照還款計劃履行承諾,劉某遂於2018年6月份向新干法院起訴。法院在受理案件後主持雙方進行了調解,劉某再次與李某達成協議,李某同意償還劉某借款340萬元,並約定在2018年年底還款200萬元,2019年6月份還款70萬元,剩餘70萬元在2019年年底還清,借款利息同期計算。如果李某未按約定還款,則劉某可對全部借款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根據雙方的意見出具了調解書,民事調解書生效後,李某再次違約。2019年5月20日,劉某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執行人員對被執行人李某名下財產進行了查詢,發現其銀行賬戶有款項20餘萬元,遂及時予以凍結,但這筆款項與劉某的申請金額相比差距太大。為儘快執結本案,執行人員根據申請人劉某提供的線索遠赴海南進行調查,查封了李某位於海南的房產,同時發現海口某小區工程的實際承建人為李某。執行人員又轉戰廣州,依法劃撥了李某承建的海口某小區項目工程款收入295萬元。6月份,李某在得知其房產已被查封,部分工程款已被法院劃撥,遂主動找到執行人員,請求與劉某協商。最終,李某同意在2019年年底全部還清借款本息,若再次違約,法院將拍賣其名下房產,用作支付餘款。

近日,執行人員將執行到位的315萬元執行款全部發放給了劉某。劉某表示法院能在短短一個月的時間為其執行到位這麼多錢,非常不容易,十分感謝法院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吉安法官遠赴海南、廣東,成功執行到315萬元欠款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