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注意!7月1日起廣東全省實施國六排放標準

廣東 二手車 惠州電視臺HZTV 2019-07-04

近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的通告》發佈,宣佈廣東將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


車主注意!7月1日起廣東全省實施國六排放標準


通告顯示,2019年7月1日起在我省銷售輕型汽車或辦理輕型汽車的註冊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應按如下規定執行:

(一)在我省銷售、註冊登記的輕型汽車新車應當符合國六排放標準要求。

(二)遷入珠江三角洲區域各地級以上市的在用輕型汽車,應當符合國六排放標準要求。

(三)遷入非珠江三角洲區域各地級市的在用輕型汽車,經遷入地排放檢驗,符合遷入地在用車排放標準要求的,可以辦理變更登記或轉移登記。國家要求淘汰或鼓勵淘汰的相關車輛不得跨省或跨地級以上市遷入。


車主注意!7月1日起廣東全省實施國六排放標準


(四)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區域內在用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可以互遷。

有別於其他地區,廣東省實施“國六”標準多了“3個月過渡期”這一細則。公告指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2019年9月30日前可以辦理註冊登記、變更登記或轉移登記:

(一)2019年6月30日前已銷售並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新車。

(二)2019年6月30日前在外地已辦結轉出登記手續擬遷入珠江三角洲區域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

(三)我省汽車經銷商庫存的且汽車產品合格證標註日期或者進口汽車《貨物進口證明書》標明的辦結進口手續日期為2019年6月30日以前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新車。


車主注意!7月1日起廣東全省實施國六排放標準


二手車方面,新政明確了“國五”車型四年內可在珠三角地區互遷。而目前實施的國六標準僅針對辦理新註冊汽車,對已註冊的舊車毫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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