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已籤購房合同,這7種情況下你也可退房,開發商還得賠錢!

購房 房產 眼裡只有房 眼裡只有房 2017-09-23

雖然房子也是一種商品,但購房者往往無法享受“7天無理由退貨”。不過,由於在房屋買賣過程中,購房者考慮不周,在簽訂購房合同後,時有退房事件發生,然而,就算退房成功,也很可能在經濟上遭受一定損失。那麼在哪些情況下,購房者退房可不承擔責任呢?在小編看來,即使購房者已籤購房合同,在以下這7種情況下也可退房,且開發商還得賠錢。

即使已籤購房合同,這7種情況下你也可退房,開發商還得賠錢!

1.開發商延期交房且催告後仍不交房

由於樓盤建設是一項浩大的工程,開發商時常會遇到資金不足的問題,從而導致延期交房。一般來說,開發商會在購房合同中對延期交房設置一定的期限,如果經購房者催告後在合理期內仍不交房的,購房者可單方面請求解除合同。

2.開發商“五證不全”

由於開發商隱瞞“五證不全”的情況,忽悠購房者簽下了購房合同,這種情況合同是無效的,購房者可要求退房,並且開發商還要返還購房者交納的房款及利息。

3.房屋誤差面積絕對值>3%

根據我國《商品房銷售辦理辦法》規定:房屋交付面積與實測面積誤差比絕對比>3%,購房者有權選擇退房,並在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要求開發商將已付清的房款退還給購房者,同時還要支付已付房款利息。不過,大多數情況下,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時,超過3%的部分往往會由開發商承擔,而在3%以內的面積,則由購房者按照合同約定價格補齊。

即使已籤購房合同,這7種情況下你也可退房,開發商還得賠錢!

4.開發商擅自變更規劃

一般來說,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時,都會約定開發商在進行產品變更設計之前,都必須經業主同意,否則業主有權退房並由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比如開發商擅自變更房屋結構、戶型、朝向、面積等。

5.房屋處於抵押狀態或“一房二賣”

如果開發商在房子出售前,就把所售房屋進行了抵押,卻未告知購房者,或者賣給購房者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者在查明情況後,便可要求退房。此外,如果出現了“一房二賣”的情況,此時,購房者不僅可以要求退房,還有權要求開發商雙倍賠償。

6.無法正常辦理房產證

一般來說,現在房屋產權證通常都是開發商統一代辦的,如果因為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正常辦理房產證,購房者就可要求退房,還可以請求賠償損失。

7.房屋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

由於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且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者可要求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對於這種情況,購房者提出退房時要出具質量不合格證明。

即使已籤購房合同,這7種情況下你也可退房,開發商還得賠錢!

如今,買房後退房的現象屢見不鮮,有購房者的原因,也有開發商的責任,所以,購房者在買房時一定要考慮周全,務必擦亮雙眼,謹慎選擇,要知道房子不是想退就能退的,不然吃虧的還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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