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三明這些群體待遇都要提高!有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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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三明這些群體待遇都要提高!有你嗎?

第35個教師節即將到來。9月3日,教育部就教師隊伍建設情況召開新聞發佈會。據介紹,近年來,國家加大財政投入,將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投入重點予以優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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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三明這些群體待遇都要提高!有你嗎?

第35個教師節即將到來。9月3日,教育部就教師隊伍建設情況召開新聞發佈會。據介紹,近年來,國家加大財政投入,將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投入重點予以優先保障。

好消息!三明這些群體待遇都要提高!有你嗎?

據介紹,教師工資由80年代之前位列國民經濟各行業倒數後三位,提升到目前全國19大行業第7位。

為提升教師素質能力,財政部2013-2019年累計安排相關資金135億元,支持實施國培計劃,集中支持中西部地區加強鄉村教師培訓。同時,優化教師資源配置,向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傾斜。

此外,中央財政還對實施義務教育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地方給予獎補。2013-2019年累計安排獎補資金198.2億元,實現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全覆蓋,每年惠及約127萬鄉村教師。

除了教師,公務員、技術工人、國企職工等多個群體的待遇也在提高!一起來看看,有你嗎?

《新公務員法》施行

工資、待遇都提高!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修訂草案)》,宣佈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公務員法》明確指出,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按照國家規定,公務員不僅享有津貼補貼(如:交通補貼、住房補貼、崗位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等),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還可享有年終獎金。不會出現少發、晚發公務人員的工資、獎金等。

第八十條: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

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

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

第八十一條 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國家實行工資調查制度,定期進行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並將工資調查比較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工資水平的依據。

關於公務員加班,修訂後的《公務員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公務員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不能補休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助。

國家發話

提高技術工人待遇

2018年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提高技術工人待遇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在提高技術工人收入水平方面,主要是通過完善符合技術工人特點的企業工資分配製度、建立企業技術工人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探索技術工人長效激勵機制等方式,指導企業深化工資分配製度改革,強化工資收入分配的技能價值激勵導向,推動企業建立健全工資決定及正常增長機制,並要求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傾斜,制定企業技術工人技能要素和創新成果按貢獻參與分配辦法,促進長期穩定提高技術工人收入水平。

《意見》強調,以為國家作出突出貢獻的高技能領軍人才為重點支持對象,全面加強對高技能領軍人才的服務保障,提高其政治待遇、經濟待遇、社會待遇水平。這裡的高技能領軍人才,包括獲得全國勞動模範、全國五一勞動獎章、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等榮譽以及享受省級以上政府特殊津貼的人員,或各省(區、市)政府認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國企職工工資要漲

2018年5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國有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

《意見》堅持效益導向,進一步完善了工資與效益聯動機制,使經濟效益好、勞動生產率高的企業工資可以相應多增。

《意見》提出,國有企業應建立健全以崗位工資為主的基本工資制度,以崗位價值為依據,以業績為導向,參照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並結合企業經濟效益,通過集體協商等形式合理確定不同崗位的工資水平,向關鍵崗位、生產一線崗位和緊缺急需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傾斜。

提高基層幹部待遇

這個省專門出臺政策!

日前,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了《提高基層幹部待遇實施方案》,從提高待遇、關心身心健康、改善工作生活條件等方面切實增強基層幹部的“獲得感”。

方案要求,嚴格執行村幹部基本報酬有關規定,建立正常增長機制。實行村幹部報酬與工作績效掛鉤,採取基本報酬加績效考核獎勵報酬方式發放。村黨組織書記基本報酬按照不低於所在縣市區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標準確定。年終績效考核獎勵由鄉鎮黨委和政府根據村幹部年度績效考核等情況確定,標準不低於其本人本年度月平均基本報酬,經費納入縣鄉財政預算。落實村(社區)組織運轉經費,建立正常增長機制。除發放村幹部基本報酬外,辦公經費一般每村每年不低於3萬元,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不低於4萬元。


來源:央視新聞、工人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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