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娃跳樓相逼挽救家庭 父母為廉租房離婚弄假成真

6月17日上午,四川宜賓高縣陽光小區發生了驚險一幕:11歲男童小華獨自爬上樓頂女兒牆,欲跳樓輕生。千鈞一髮之際,高縣公安民警趁遞電話的一瞬間一把抱住小華,將其成功解救“落地”。

一名11歲的男童,思想單純幼稚,他究竟遭遇了什麼樣的挫折,竟要跳樓輕生?6月17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獨家對話小華及其父母,揭開孩子內心深處鮮為人知的“傷疤”。


11歲娃跳樓相逼挽救家庭 父母為廉租房離婚弄假成真


小華坐在樓頂

清晨突發

11歲娃娃要跳樓

高縣陽光小區位於縣城邊緣的S206省道旁,這是個安靜的廉租房小區,高縣老縣城文江鎮很多享受國家保障房政策的居民,都住在這裡。

6月17日凌晨6點50左右,陽光小區的寧靜被刺耳的警笛聲打破,公安民警和消防先後趕來。在小區後門開小賣部的劉昌華出門一看嚇壞了,“這樓頂咋坐了個小娃娃?誰家的孩子?!”仔細看看,劉昌華髮現是小區住戶劉大兵的兒子。

紅星新聞記者從高縣警方瞭解到,當日6時43分,高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接到指令:“陽光小區有人跳樓,情況非常緊急,急需救援。”接到指令後,民警立即帶隊趕赴現場,同時一邊通知消防,一邊通知120急救中心。

公安民警到達現場後,經詢問得知跳樓的是一名11歲的男孩小華,因為父母感情不合,小華已經幾天沒有看到父親了。為了挽回父母的感情,小華獨自爬上小區7層房頂的女兒牆,準備用極端的方式逼父親現身,其母親曹麗麗則正在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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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解救小華

瞭解情況後,民警和曹麗麗一起繼續勸說孩子,穩定小華的情緒。曹麗麗用微信視頻與小華父親劉大軍取得聯繫,後者聽說情況後稱手機沒有電了,視頻中斷。

“當時孩子情緒很失落,所在的位置非常危險。孩子說想要個完整的家,想要爸爸,不準民警靠近,孩子母親也近乎崩潰。”特巡警大隊輔警肖濱拿著小華母親的手機慢慢上前,假意讓小華和父親通話,藉機靠近小華,伺機營救。

肖濱原本打算將電話遞到小華手中,再趁機將他“拿下”。但是小華很警覺,只許民警把電話放在他夠得著的牆面花臺上。肖濱將手機放好後,趁小華望向手機時注意力分散的一瞬間,一個箭步衝上前將小華抱住,其餘民警順勢一擁而上將小華救下來。

為何跳樓?

“有人說爸爸不要我了”

11歲的小華出生在一個重組家庭,他的爸爸媽媽原先都各育有孩子。小華總想著自己可以像其他小朋友一樣,快樂地度過自己的童年。可是,生活似乎跟他開了個玩笑,一切都被打亂了。

“搬到陽光小區後,爸爸媽媽就經常吵架,爸爸有時候出門很多天都不回來。”在只有幾十平方米的廉租房裡,小華有自己獨立的房間,可即使如此,父母的爭吵也常讓他無法安睡。“他們一吵架,我就很害怕,沒有安全感。”面對紅星新聞記者,小華怯怯地說。

事實上,劉大軍和曹麗麗早在2018年2月份就離婚了,但他們沒有把這件事正式告訴過小華。因為“離婚不離家”,劉大軍仍然經常回家住,家裡的開銷用度也仍然是劉大軍在全力支撐。在對婚姻關係沒有任何概念的小華看來,只要爸爸媽媽在一起,家就是完整的。

6月14日晚,曹麗麗從超市下班回家後沒見到兒子,卻發現兒子在茶几上留了張紙條,歪歪扭扭地寫著三行小字:“媽媽,這兩天我坐公交車,有人跟我說我沒有爸爸了。他們說我的爸爸去當別人的爸爸了,我去找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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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麗麗嚇了一跳,趕緊發動親戚朋友尋找。當天半夜,親友們在高縣街頭找到了淋得像落湯雞似的小華。兒子回家後,劉大軍也被曹麗麗叫回了陽光小區,當晚父子倆睡在一張床上。“爸爸說他會陪著我,不走了。但是第二天,爸爸還是離開了。”小華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父親沒有兌現承諾,這讓他非常失落,連續幾天,小華心裡都裝著這件事。

6月17日一早,曹麗麗起床做好早飯,叫兒子吃,她自己則去了衛生間。從衛生間出來,曹麗麗沒見到兒子,桌子上的飯菜一點沒動。曹麗麗跑上樓頂,看見兒子坐在花臺邊上哭著找爸爸,她嚇得趕緊報警。

夫妻相互指責

都不顧兒子感受

曹麗麗說,她跟劉大軍結婚後算是白手興家:劉大軍跑貨車,她跑麵包車,平時省吃儉用。十多年過去,也掙了些家資,房子、車子都有,除了貨車,還有皮卡車、小汽車,日子越來越紅火。

曹麗麗告訴紅星新聞記者,“2018年2月,為了獲取高縣陽光小區廉租房的資格,我和劉大軍商量辦理了‘假離婚’。廉租房落到了我和孩子名下,其他財產都給了劉大軍。”曹麗麗說,沒想到劉大軍“假戲真唱”,除了偶爾回家過夜外,真在外面過起了有滋有味的“單身生活”。

不久前,劉大軍從陽光小區搬走了自己的衣物等生活用品,徹底離家而去。“從這個時候開始,娃兒就有點不大正常,他知道爸爸不要他了,但是又沒說出來。”曹麗麗回憶,那幾天小華總是跑進父母房間,打開衣櫃看看又關上,然後失望地退出去。“我看看爸爸的衣服在不在。在,就說明他回來了;不在,就是沒回來。”小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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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於十多年的夫妻感情,劉大軍毫不懷念,也沒有因為兒子跳樓就回心轉意。“離婚不管當初是真的假的,總之是離了。”劉大軍甚至認為,小華此次跳樓,是曹麗麗為了逼他回家而教唆的,是曹麗麗導演的“苦肉計”。“父親節兒子給我打電話,先祝我父親節快樂。然後話鋒一轉,說從此跟我中斷父子關係。他一個娃娃,怎麼會說這種話?”

曹麗麗倒是爽快,率先承認“中斷父子關係”的說法,是她教兒子說的。“父親節,兒子拿著手機看微信,大家都在說父親節,他就問我‘今天父親節噠?’我說你啥子意思嘛?你想跟你爸爸打電話?”曹麗麗說,她同意兒子給劉大軍打電話祝賀節日,但是要求兒子威脅要“中斷父子關係”。曹麗麗說,既然劉大軍不要這個家了,乾脆就讓他們父子徹底斷絕關係。

“我祝爸爸父親節快樂,他沒說話。我說中斷父子關係,他說‘那就隨便你吧’,然後掛了電話。”小華說,這讓他失落了很久,想到爸爸真不要他了,覺得活著沒意思,所以今天早上趁媽媽不注意,爬上了樓頂,並不是媽媽教唆的。在“跳樓”期間,小華通過手機聽到爸爸說了一句話:“兒子,你要是死了,爸爸也就只有死在外面了。”

劉大軍認為自己無法再回頭,原因在於曹麗麗對他的步步緊逼。“把我多年前婚外情的不雅視頻,發給女方丈夫,讓我已經沒法在當地呆下去。16號晚上又開著我的車故意闖紅燈,威脅我要連闖幾十個紅燈,還拍視頻發給我,要我求她,這種人我怎麼還能跟她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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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麗麗說,她想想這些年的不容易和劉大軍的絕情,確實氣不過,6月16日晚開著劉大軍名下的車,威脅要闖50個紅燈,但剛開始只闖了2個。隨後,曹麗麗發視頻給劉大軍,表示只要劉大軍說一句求她別闖,自己就停下。“但他連求我一下都不行,心腸之硬,還不斷報警。”最終,曹麗麗闖了3次紅燈,其中2次是故意的。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曹麗麗和劉大軍,以前在家裡爭吵甚至打鬥,從來不會迴避孩子,也不會因為孩子在家就彼此忍讓。即使在小華跳樓被救下後,曹麗麗也當著孩子的面不斷指責劉大軍,而周圍除了紅星新聞記者和小華,還有小區很多鄰居,甚至還有隻比小華大兩歲的孩子們。似乎他們,並不在意小華的感受。

好在,離開陽光小區時,小華和紅星新聞記者拉鉤:“保證再也不做跳樓輕生的傻事了!”

即使曲終人散

也要為孩子再一次“攜手”

對此,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四川自貢市心靈花園婚姻家庭教育諮詢中心歐大可表示:近年來,夫婦離婚導致孩子跳樓自殺的新聞時有發生,父母們只考慮自己的情感得失,爭吵、打架,衝突不斷升級,完全忽略了對孩子內心世界的傷害。為什麼非要讓孩子用生命為代價為婚姻埋單?

歐大可認為,其實父母離婚,這件事本身對孩子的傷害並不大,關鍵是離婚的過程和離婚後一家人的相處模式。首先是避免反常的情緒和行為,不要當著孩子的面爭吵甚至大打出手,更不要“玩失蹤”“玩消失”,這樣就加強了孩子的被拋棄感,覺得自己不值得愛。

其次是保持聯繫。現在通訊方式先進,只要有心,即使與孩子不在一起,也隨時可以讓孩子感受到父母對他的愛和關注,這份愛和關注會影響他今後的人生道路。所以一般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即使婚姻破裂也會想方設法把對家、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即使人生路上分道揚鑣,他們也會為了孩子的未來和幸福再一次“攜手”,“別忘了,孩子是你們生命和血脈的延續。”

西南醫科大學附屬醫院精神科片區組長、副教授龔科認為,首先,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鏡子,父母的極 端想法常會反映在孩子的行為上!這個案例中,母親為了挽回丈夫做了許多極端行為,這些行為有意 無意地影響著孩子,這與後來孩子的極端行為有極大關係。作為父母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避免對 孩子造成不良影響。

其次,夫妻離異對一個家庭,特別是對孩子來說肯定是一個壞事,但夫妻已經沒有感情了非要在一起 ,所謂的“離婚不離家”對孩子來說未必就是好事。“其實這是角色的混亂不清造成的”,人們常常 認為離婚了家庭就破裂了,孩子就成為孤兒了等等,但這個看法並不正確。

龔科表示,作為父母一定要清楚地向孩子表達,離婚並不是孩子從此失去了父母,父母依然是父母, 依然愛孩子。而作為離異的夫妻雙方,無論有多麼大的情緒,一定要在孩子面前維護對方,孩子才能 形成一個相對完好的性格,才不容易害怕婚姻家庭。

最後,離異的夫妻一定不能把孩子作為攻擊對方,或者達到自己目標的工具。否則,這種氛圍成長起 來的孩子常常對周圍人沒有安全感,行為上常有攻擊性,不容易相信別人,成人之後常不能建立穩定 的婚姻及人際關係!

全國律協婚姻家事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會員張承鳳律師表示,這個故事告訴我們,首先大人們在逗小孩子、開玩笑時,儘量不要拿別人家家裡的事情說事,小孩子可能會非常敏感;其次成年人、尤其是父母面對孩子,自己的承諾一定要兌現,不能兌現的事情不要亂承諾。

其三,婚姻不能當成兒戲,更不能當成交易的工具,法律上沒有所謂“假離婚”的說法,離婚了就是離婚了。

張承鳳認為,小華的跳樓舉動,歸根結底問題還是出在父母的婚姻問題上。從其父劉大軍早年婚內出軌,母親曹麗麗報復前夫傳播不雅視頻及半夜開車闖紅燈,都說明兩人不太負責。11歲的孩子已經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自己的感受和思想,父母無論是離婚還是“離家”,都應該以平和的方式告訴孩子,以免讓孩子產生錯誤的期待。

(小華、曹麗麗、劉大軍均為化名)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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