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 | 榆林學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6月18日,榆林學院官微發佈了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榆林學院今年的招生情況。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1號)以及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要求,結合榆林學院招生工作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榆林學院,英文名稱為“YulinUniversity”。榆林學院是一所以工科為主,工、管、文、理、農、法等學科協調發展的省屬本科院校,其歷史可以上溯到1923年的陝西省立第四師範學校。現為國家轉型發展試點院校、國家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試點院校、中國校企協同產學研創新聯盟單位、陝西能源化工人才培養基地、陝西省社科普及基地。2018年,學校被教育部確定為新增碩士學位授權單位,被陝西省確定為一流應用型本科院校建設單位。

第三條

學校辦學類型為公辦本科高等學校,學校國標代碼為11395,設置有化學與化工學院、能源工程學院、管理學院等15個學院,54個本科專業,1個專科專業,面向全國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全日制在校學生13220人。

榆林校區辦公地址: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崇文路51號

綏德師範校區辦公地址:陝西省綏德縣名州鎮鎮定北街150號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權威發佈 | 榆林學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榆林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審議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規模、招生計劃,研究和決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主任由校長擔任,副主任由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長、副書記擔任,成員包括教務處、監察處、學工部、綏德師範校區管委會等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常設的招生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監察工作小組,負責對學校招生決策,招生錄取工作的全員、全程、全方位監督。

權威發佈 | 榆林學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優化學校生源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招生計劃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佈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十條

按國家有關規定,學校將預留不超過本科總計劃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省(市、區)統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十一條

學校實行專業計劃動態平衡機制。對於社會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專業,可適當增加招生計劃,對於個別社會需求量小,學生報考少的專業,學校可調整其招生計劃,對其採取減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辦法。

權威發佈 | 榆林學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二條

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 的原則,在各省級招生機構組織下開展本校分省招生錄取工作。

第十三條

按照各省級招生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提檔。

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省份,按照各省級招生機構投檔順序錄取,未完成的計劃參加徵集志願錄取。

實行順序志願投檔的省份,優先錄取第一志願,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第二志願,以此類推。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參加徵集志願錄取。

第十四條

普通文理類專業以考生專業志願為依據,按照“志願清”方式確定專業,即按考生第一專業志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第一專業志願未滿足的考生,依次考慮其第二及後續專業志願;未被專業志願錄取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參考考生的相關科目成績,特長及身體條件等綜合因素安排專業。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體育、藝術類考生錄取原則:

承認生源所在省組織的專業課統考成績,錄取原則為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省控制分數線,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者,按文化課成績位次高者優先錄取)。各省級招生機構如有特殊規定,同時執行各省級招生機構的特殊規定。

第十六條

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的錄取原則與普通理工類專業相同。

第十七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考生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

第十九條

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後,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權威發佈 | 榆林學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五章 學費與資助

第二十一條

學校學費標準嚴格執行陝西省物價局、教育廳、財政廳的收費標準和規定,本科文史類3500元/年;理工類,外語類、體育類4500元/年;藝術類7000元/年;高職(專科)專科學前教育專業55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前三年17000元/年,最後一學年按照英國胡弗漢頓大學學費標準收取;住宿費按設施配備不同分為1000元/人學年、900元/人學年、800元/人學年、650元/人學年(榆林校區);800元/人學年(綏德師範校區)(注:2019年實際學費按省物價局、教育廳、財政廳批准的學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專業獎學金,勤工助學,社會資助,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形式並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權威發佈 | 榆林學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學校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第二十四條

頒發學歷學位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院校名稱:榆林學院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證書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適用於榆林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和全日制普通專科招生工作,由榆林學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修改、解釋。

第二十六條

聯繫方式

榆林校區地址: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崇文路51號

郵編:719000

諮詢電話:0912-3896517

學校網址:http://www.yulinu.edu.cn

招生網址:http://jwc2.yulinu.edu.cn/index.jsp

綏德師範校區地址:陝西省綏德縣名州鎮鎮定北街150號

郵編:718000

諮詢電話:0912-5658051

權威發佈 | 榆林學院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歡迎報考榆林學院!

-END-

來源:榆林學院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侵權請聯繫後臺刪除

文 | 博雅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