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招標真詐騙 福州一老賴獲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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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訊(記者 徐豐 通訊員 林宙峰 江金玲) 因公司經營不善,福州的吳某被債主訴至法院,導致名下的辦公寫字樓被人民法院裁定查封並拍賣,其本人也被列入法院失信執行人名單。2015年7月,吳某在明知其名下寫字樓已被法院查封的情況下,仍以“該寫字樓6~9層裝修工程項目招投標”為由,在倉山區設立一公司用於該招投標項目,並偽造“寫字樓租賃合同”,騙取福建某招標代理有限公司的信任,並跟該公司簽署“工程建設招標委託代理協議”。

招標公告發布後,先後有25家投標公司前來投標,每家公司將3萬元投標保證金匯入吳某專門設立的公司賬戶內,其中一家公司中標。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在投標公司未中標的前提下,要在15個工作日之內將投標保證金退還。吳某在開標後,一方面以各種藉口拖延退還未中標公司的投標保證金,另一方面還與中標公司簽訂建設工程合同並收取了12萬元履約保證金。之後,吳某便失聯,將上述錢款共計87萬元人民幣用於償還個人債務、支付公司員工工資、解押車輛等開支。

經倉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2019年6月21日,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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