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 | 府谷公安偵破一起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府谷 黑社會 經濟 跳槽那些事兒 陝西法制網 20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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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 | 府谷公安偵破一起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為了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府谷縣公安局緊緊圍繞“五個再一遍、三個大起底”要求,強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於近日成功破獲了以曹某紅為首的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2019年6月,府谷縣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溫某涉嫌非法拘禁。經訊問溫某得知,其先後3次僱傭曹某紅等人進行暴力討債。得知此情況後,府谷公安迅速抽調精幹警力組成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偵辦。經查,2013年至2016年期間,曹某紅糾集奧某軍、高某、王某平、郝某鵬等人先後3次受溫某僱傭,採取尾隨、跟蹤和控制等方式,使用辱罵、恐嚇、威脅等暴力手段,逼迫劉某清、沈某文、劉某亮寫欠條、還款,並收取好處費。2015年5月以來,以曹某紅為首的犯罪集團在府店公路府谷段紅草溝煤檢站附近、孤山超限站附近、轉龍灣收費站附近等地,以暴力威脅、要挾手段,強行向神木往府谷方向裝滿油的外地牌照油罐車司機索要“曹紅紅帶車費”,累計敲詐勒索300餘人次,非法獲利近130餘萬元。

該犯罪集團長期盤踞在府谷,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多次實施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插手民間經濟糾紛,嚴重破壞了府店路沿線油罐車行業的正常經濟秩序和社會生活秩序,該組織架構清晰,人員分工明確,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特徵。

2019年8月9日,曹某紅、奧某軍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張某平、雷某琴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高某、王某平、郝某鵬等3人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拘禁罪,張某某等7人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分別被府谷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府谷縣公安局已發佈通告,徵集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線索,案件在進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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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源 | 府谷公安

審 核 | 王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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