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優惠(高新技術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創投企業及稅額抵免)

風投 投資 創業 宏觀經濟 解稅寶 解稅寶 2017-09-06

知識點:高新技術企業優惠

(一)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所得稅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

(二)高新技術企業境外所得適用稅率及稅收抵免規定

  自2010年1月1日起,以境內、境外全部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總收入、銷售收入總額、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等指標申請並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對其來源於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在計算境外抵免限額時,可按照15%的優惠稅率計算境內外應納稅總額。

(三)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複審期間企業所得稅預繳規定

  高新技術企業應在資格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複審申請,在通過複審之前,在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其當年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

稅收優惠(高新技術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創投企業及稅額抵免)

知識點:小型微利企業優惠

1.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所得稅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工業企業

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0萬元,從業人數≤100人,資產總額≤3000萬元

其他企業

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0萬元,從業人數≤80人,資產總額≤1000萬元

說明

  (1)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以彌補虧損後的數字為準

  (2)無論是查賬徵收企業、還是核定徵收企業,符合條件的,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優惠;

  (3)僅就來源於我國所得負有我國納稅義務的非居民企業,不適用小型微利企業的規定。

2.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稅基式優惠),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稅基式優惠),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稅收優惠(高新技術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創投企業及稅額抵免)

知識點:創投企業優惠

  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知識點:稅額抵免優惠

  企業購置並實際使用符合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企業購置上述設備在5年內轉讓、出租的,應停止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並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新增: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改進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知識點:非居民企業優惠

  非居民企業減按10%的稅率繳納預提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取得的下列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1.外國政府向中國政府提供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2.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和居民企業提供優惠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3.經國務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例題·多選題】(2014年)下列利息所得中,免徵企業所得稅的有( )。

  A.外國政府向中國政府提供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B.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提供優惠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C.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居民企業提供優惠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D.外國銀行的中國分行向中國居民企業提供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選項D,對在我國設有機構場所的非居民納稅人,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應該照章徵收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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