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嚴查“微腐敗”,看看都涉及到哪些方面

為深入推進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營造風清氣正、群眾滿意的政治生態,合肥市下發《關於深入推進治理“微腐敗”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全市開展治理“微腐敗”專項行動,從民生、扶貧、環保等七個方面整體推進治理工作,務求有效解決和防止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微腐敗”現象,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通知》指出,要充分發揮巡察的作用,運用常規巡、專項巡、授權巡等方式,開展“回頭看”,並做好上級巡視和市縣巡察的上下聯動、無縫對接。要善於藉助審計的力量,在村(居)審計全覆蓋的基礎上,緊緊抓住城鄉接合部、撤村改居、資金量大、建設項目多、徵地拆遷任務重、矛盾比較集中且群眾反映大、信訪問題突出的村(居)主要負責人作為工作重點。要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督查,進一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確保能夠及時有效發現問題。

《通知》提到,要總結完善邊查案、邊剖析、邊通報、邊開展警示教育、邊建章立制的做法,有針對性地發揮執紀審查工作的治本功能。要研究抓住關鍵風險環節,建章立制堵漏洞,以“陽光村務工程”為載體,重點對秸稈禁燒、危房改造、低保社保等惠民獎補和政策扶貧各項資金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及時打好制度“補丁”,制定操作規範。要全面公開晒清單,將群眾關心的“微權力”運行情況上網公開,抓緊建立“微權力”清單制度,讓群眾查得到、看得懂、能監督。

《通知》強調,要把轄區內基層鄉科級或相當於鄉科級及以下從事公務活動的人員作為重點對象,把與群眾生產生活關係密切的相關基層負責人,特別是村居主要負責人作為治理工作的“關鍵少數”。合肥市在治理微腐敗中,劃出了“七大重點”。一是嚴查民生領域腐敗問題,重點整治財政資金和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剋扣侵佔、截留私分、貪汙挪用、吃拿卡要等問題,保障民生工程惠民利民;二是嚴查扶貧領域腐敗問題,重點整治張冠李戴、虛報冒領、層層剋扣、優親厚友等問題,保障精準扶貧落到實處;三是嚴查環保領域腐敗問題,在督促依法打擊排汙主體違法行為的同時,重點查處收受他人財物放縱違法排汙行為,隨意執法、查而不處、處而不究,以及環保督查執法“一陣風”、執法處罰時緊時鬆等問題,保障生態環境建設順利推進;四是嚴查工程建設領域腐敗問題,重點整治土地整理、水利設施建設、鄉村道路升級改造,以及美麗鄉村等建設中出現的規避招標、違規承攬、插手干預項目和虛增套取工程款、騙取徵遷安置和補償金等問題,保障政府建設資金用在刀刃上;五是要嚴查行政權力行使中的腐敗問題,重點查處公務人員權力尋租、以權謀私、濫用職權、優親厚友、假公濟私等問題,保障權力運行公正透明;六是要嚴查基層黨組織中的“村霸”問題,嚴肅查處基層黨員幹部干擾選舉、欺壓百姓、胡作非為,以及村居幹部作風霸道、獨斷專行、不依法辦事,甚至與黑惡勢力相互勾結、權錢交易等問題,切實加強基層政權建設;七是嚴查“陽光村務工程”建設中存在的違紀違法問題,重點整治侵佔或隨意處置集體“三資”、民生工程和扶貧信息不公開或假公開、村居事務流程不落實、村居幹部不接受監督或村居監督委不作為等問題,保障村居群眾對各類政府獎補扶持救助資金進行有效監督。

《通知》明確,要強化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和相關部門的工作責任。縣鄉兩級黨委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研究部署,定期聽取工作進展情況彙報,研判和掌握基層政治生態;要注重固本培元,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通過加強對換屆選舉等工作的領導和管理,選出政治過硬、嚴守紀律、群眾擁戴的村居兩委“當家人”;要重點圍繞資金管理、產權交易、債務化解、審計監督、責任追究等關鍵環節,以“全透明”“嚴查處”有效防止“微腐敗”。

與此同時,合肥市著力發揮群眾和輿論監督作用,聘請社會監督員對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的工作成效進行監督和評價,做好輿論引導和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全社會對“微腐敗”治理工作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有效迴應群眾的關切和期待。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