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合肥繞城高速以內這些車禁用 到2021年擴大到全市範圍'

合肥 環境保護 第二十二屆中國農加工投洽會 中國交通頻道安徽 201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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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合肥繞城高速以內這些車禁用 到2021年擴大到全市範圍

9月1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的通告》(徵求意見稿)對外公示。江淮晨報記者獲悉,繞城高速以內所有區域(含繞城高速),擬在明年元旦起全天24小時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計劃2021年起,全市範圍禁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

禁用區範圍和時間方面,第一階段:繞城高速以內所有區域(含繞城高速),繞城高速以南、集賢路以東、方興大道以北、上海路以西範圍內(含以上道路)的所有區域,2020年1月1日起全天24小時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第二階段:2021年全市範圍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具體規定另行通告。

而在適用範圍,本通告適用於在施工工地、物流園區、大型工礦企業、港口碼頭、機場、鐵路貨場作業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主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機械類型:挖掘機、起重機、推土機、裝載機、壓路機、攤鋪機、平地機、叉車、打樁機、剷車、牽引車、擺渡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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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合肥繞城高速以內這些車禁用 到2021年擴大到全市範圍

9月1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的通告》(徵求意見稿)對外公示。江淮晨報記者獲悉,繞城高速以內所有區域(含繞城高速),擬在明年元旦起全天24小時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計劃2021年起,全市範圍禁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

禁用區範圍和時間方面,第一階段:繞城高速以內所有區域(含繞城高速),繞城高速以南、集賢路以東、方興大道以北、上海路以西範圍內(含以上道路)的所有區域,2020年1月1日起全天24小時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第二階段:2021年全市範圍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具體規定另行通告。

而在適用範圍,本通告適用於在施工工地、物流園區、大型工礦企業、港口碼頭、機場、鐵路貨場作業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主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機械類型:挖掘機、起重機、推土機、裝載機、壓路機、攤鋪機、平地機、叉車、打樁機、剷車、牽引車、擺渡車等。

元旦起合肥繞城高速以內這些車禁用 到2021年擴大到全市範圍

網絡配圖

非道路移動機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高排放:排放黑煙等明顯可視汙染物的;經檢測,汙染物排放超過《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36886-2018)規定限值的;所裝用柴油機達不到《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汙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GB20891-2014)第三階段標準的。

按照《通告》(徵求意見稿)的要求,自2019年10月20日起,凡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單位、個人,需向所在轄區生態環境部門辦理申報登記及環保標誌、牌照申領。新購置或轉入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應在購置或轉入之日起30日內完成申報登記。

違反本通告規定,在禁用區內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由生態環境部門依法予以處罰。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城市管理、重點工程、農村農業、林業園林、水務、市場監督等部門予以配合,並根據各自職責,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落實本通告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執行應急搶險任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和“三秋”“三夏”農忙作業時間段內的農業機械不受本政策影響。

此次公示截止時間是2019年9月19日。公示期間,公眾可通過以下渠道向合肥市生態環境局反饋意見、建議,郵箱: [email protected];聯繫電話:0551-63508171;0551-63508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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