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這些領導幹部為啥被問責,來看省紀委今天發出的通報

反腐倡廉 法律 時政 海口網 2017-04-01

海蓮君導語

為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壓緊壓實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推動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條規定精神落地生根,近日, 海南省紀委、省整治庸懶散奢貪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對近期查處6起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條規定精神不力被問責的典型案例進行通報。

這6起典型案例分別是:

一、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郭強因單位違規發放節日補貼、到下屬單位報銷接待和送禮的菸酒等費用問題被問責。2013年至2015年,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違規向該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發放節日補貼,到下屬單位報銷接待和送禮的菸酒等費用。2017年2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郭強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二、省公路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陳求榮因單位違規發放補助問題被問責。2013年1月至12月,省公路局工程項目管理辦公室通過虛報差旅費方式套取財政資金向幹部、職工發放補助。2017年2月,因不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陳求榮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

三、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袁衛衡等人因單位公款旅遊問題被問責。2016年1月至5月,龍華區人民法院11個部門108人次分27批陸續以考察或辦案名義前往雲南、哈爾濱、北京等地公款旅遊。2016年12月,因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袁衛衡,龍華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韓任疇,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朱慶雄,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機關委員會書記王曉等人均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屯昌縣糧食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縣糧食局經濟適用房建設領導小組組長陳賢禮等人因單位違規發放補貼問題被問責。2010年9月至2016年12月,屯昌縣糧食局在出售經濟適用房和鋪面過程中,擅自收取擇房費,並將收取的部分擇房費用於向縣糧食局經濟適用房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及相關工作人員發放補貼。2017年2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陳賢禮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降級處分,時任縣糧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縣糧食局經濟適用房建設領導小組副組長黃運佳和王綏方等人均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

五、五指山市財政局副局長吳清雷因下屬單位發生多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條規定精神問題被問責。2016年6月,五指山市通什鎮財政所、番陽鎮財政所因違規公款吃喝、發放節禮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條規定精神問題被查處,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吳清雷被誡勉談話。

六、海口市瓊山區大坡鎮鎮委委員鮑烈軍等人因下屬單位多人發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條規定精神問題被問責。2016年,大坡鎮中心小學原校長張運南、中稅小學校長林錦、明小學校長王傳亮、新瑞小學校長潘家煥、曙光小學校長符詩壯、贊統小學校長陳奕德等人因大操大辦喜宴、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公款報銷聚餐費用等問題被處分。2016年6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鮑烈軍、瓊山區教育局副局長王強被誡勉談話。

《通報》指出,一些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在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條規定精神上仍然停留在寫在紙上、掛在牆上、喊在嘴上,卻沒放在心上、落到實處;在實際工作中不敢擔當,不抓不管、聽之任之、失職失責。對這些問題,必須嚴格執行《海南省貫徹〈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實施辦法》,高舉問責利劍,倒逼責任落實,把板子重重打下去,確保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真正落到實處。

《通報》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持之以恆、鍥而不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把糾正“四風”往深裡抓、實裡做,緊盯不放、緊逼不讓、緊咬不鬆,以只增不減的力度和一抓到底的鋼鐵意志推動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條規定精神落地生根,交上作風建設合格答卷。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持續保持高壓態勢,“拉長耳朵,瞪大眼睛”,對頂風違紀、轉入地下的隱形“四風”問題,發現一起,嚴查一起,絕不姑息,越往後越嚴、處理越重。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轄區內“四風”問題突出的,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黨組織的責任,該問責不問責的也要嚴肅問責,堅決打贏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條規定精神這場攻堅戰持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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