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紀委通報四起“微腐敗”典型案例

反腐倡廉 法律 農村 農民 揭陽網警巡查執法 揭陽網警巡查執法 2017-09-10

揭陽市紀委通報四起“微腐敗”典型案例

農村危房改造是國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組成部分,是實實在在的惠民措施。近期,揭陽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了一批農村危房改造方面侵害群眾利益的違紀問題,並對查處的4起典型問題進行通報。市紀委要求各地要引起重視,舉一反三,杜絕類似問題的發生。

”一、揭陽產業園龍尾鎮河坑村“兩委”幹部合謀私分危房改造補助金案

2011年期間,時任揭東縣龍尾鎮(現為“揭陽產業園龍尾鎮”)河坑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賴文明,時任村黨支部委員兼會計賴潮宗,時任村黨支部委員賴玉河,時任村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委員賴金妹合謀,決定將2011年度上級撥給該村的危房改造補助金一部分發給申報的農戶,剩餘部分作為福利4人平分。之後,賴潮宗收集5戶並不符合申報條件的農戶身份信息後,製作了虛假的申報資料並上報,騙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金5萬元。2012年3月,賴文明和賴潮宗領取補助金後,分給5戶農戶各1000元,餘款45000元被其4人私分。2017年6月,賴文明、賴潮宗、賴玉河、賴金妹等4人被追究刑事責任;2017年7月,上述4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二、揭陽產業園桂嶺鎮客洞村村幹部合謀私分危房改造補助金案

2013年初,時任揭陽市藍城區(現為“揭陽產業園”)桂嶺鎮客洞村黨總支書記王益輝、時任村黨總支副書記王耀德利用主管該村危房改造工作上的便利,夥同村幹部王潔雄、邱偉濱、王鬱芳,將上級下撥給該村陳某吟等7戶農戶的危房改造補助金中的52000元發給申報農戶,5人平分餘款60000元,每人分得12000元。2017年6月,王益輝、王耀德、王潔雄、邱偉濱、王鬱芳等5人被追究刑事責任;2017年7月,上述 5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三、揭西縣五經富鎮新安村黨支部書記鄒俊傑、原村委主任鄒劍輝截留危房補助金案

揭西縣五經富鎮新安村2012年度共有15戶危房改造戶,每戶補貼10000元。村黨支部書記鄒俊傑、時任村委主任鄒劍輝以村集體經濟緊張為由,在村“兩委”幹部口頭商量決定後,經危房改造戶同意,向15戶危房改造戶每戶收取3000元作為村的辦公經費,共計45000元,用於支付2013年“兩委”幹部春節補貼、村幹部工資、計生經費等費用。2016年9月,鄒俊傑、鄒劍輝等2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揭西縣鳳江鎮赤新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裕盛違規審批危房改造補助金案

揭西縣鳳江鎮赤新村黨總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裕盛的兄弟王裕宏是建築包工頭,在該縣棉湖鎮有2棟樓房,另一兄弟王樂盛的年收入水平在當地貧困線以上。2015年,王裕盛在明知其2個兄弟不符合危房改造補助申報條件和另一申報人王炎輝申報資料造假的情況下,沒有認真履行職責,同意上述3人申報危房改造補助,造成了不良影響。另外,王裕盛還存在違規出租、出賣土地問題。2016年10月,王裕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市紀委在通報中指出,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是黨和國家保障民生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推進農村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也是讓廣大農民群眾分享社會主義改革開放成果的新舉措。從上述通報情況看,基層在執行農村危房改造政策過程中仍存在突出問題,騙取、私分和截留危房補助資金的問題時有發生,有些地方問題還比較突出,各地要引起重視,舉一反三,杜絕類似問題的發生。

通報強調,各縣(市、區)黨委要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高度,強化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確保危房改造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實處。各縣(市、區)紀委要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定期對危房改造政策的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堅持問題導向,及時發現、堅決糾正問題。要加強對危房改造補助金的監督管理,堅決查處冒領、剋扣、挪用、拖欠危房改造補助金等問題,向危房改造戶索要“回扣”“手續費”的,要從嚴從重處理,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來源:揭陽日報、揭紀宣

整理:“揭陽發佈”政務微信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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