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生命隕落親媽手中 濟南一女子因過失致人死亡罪獲刑

法律 法制 社會 中國網山東頻道 2017-06-01

因為瑣事,平陰女子劉某批評7歲女兒小悅時,隨手用裝有鑰匙的手提包砸中小悅頭部,小悅於事發次日經搶救無效不幸殞命。近日,經平陰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劉某被法院以過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去年大年初四下午4點左右,因女兒小悅鬧情緒,劉某對女兒進行管教,隨手拿起裝有鑰匙的紅色手提包砸到了小悅頭部。小悅被砸中後感覺頭疼發暈,劉某立即將女兒送至醫院。CT顯示小悅腦部出血,次日上午7點左右,經搶救無效,小悅不幸去世。

2013年,小悅被診斷患有血小板數量低的血液疾病。因該疾病會導致受傷後流血不止,醫生囑咐避免磕碰等受傷情況發生。劉某的前夫竇某稱,案發當天晚上,他被告知小悅昏迷在醫院搶救,當時前妻謊稱孩子是摔的。竇某報警後,經縣公安局法醫屍體檢驗鑑定,被害人小悅是在自身血小板減少的基礎上,多發硬膜下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死亡。此次事件的頭部外傷可加重其顱內出血。

開庭時,辯護律師對於劉某是否存在過失的問題提出質疑。公訴人認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於自信的過失。本案中劉某在明知被害人病情的情況下,應當能夠預見到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的危害,卻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主觀上存在過失。最終法庭採信了公訴人的意見,認定劉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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