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公司欠債不還 法人代表擔責被拘留

法律 社會 魚峰法院 魚峰法院 2017-10-15

近日,在申請執行人積極提供被執行人行蹤線索,全力配合下,柳州市魚峰區人民法院成功堵住2名長期躲在外地不配合執行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並對其下達了為期十五日的司法拘留。

10月12日晚8點,申請執行人黃某積極配合,及時提供了被執行人行蹤線索,魚峰法院執行法官在魚峰區茅山路某別墅區成功堵住長期躲避執行的覃某,經執行法官勸說覃某仍以無能力履行為由拒不履行,遂對其進行了司法拘留。

黃某與柳州市某電器公司、覃某經協商一致,於2014年9月3日簽訂了《擔保借款合同一份》,約定甲方某電器向乙方黃某借款人民幣500萬用於流動資金,借款期限自2014年9月3日起至2014年10月3日止,並對月息及逾期違約金進行了約定。丁方覃某為甲方電器公司上述借款提供保證。合同還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各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柳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014年9月3日,黃某將借款本金500萬元轉入該電器公司的銀行賬戶。借款期限屆滿後,該電器公司未能如期如數歸還借款本息,僅歸還200萬本金及部分利息,還有300萬元及利息未還清,於是黃某於2017年1月向柳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最終裁決該電器公司償還黃某300萬元及利息及覃某對該電器公司的以上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支持了黃某的請求,但該電器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未按裁決書裁決結果自動履行義務,無奈,黃某向柳州市中級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中院將該案指定魚峰法院執行,執行法官一接到此案,立刻對該案被執行人電器公司和覃某的關係、背景,案子的來龍去脈進行詳細瞭解,發現覃某是該電器公司的法人代表之一,且該電器公司曾是魚峰區的納稅大戶,但近年來企業經營不善已多處負債,在該法院就累計有經濟糾紛案件多達30多件,是個難啃的硬骨頭。承辦法官不畏難案,一邊通過財產查控系統查詢該電器公司、覃某名下可供執行的銀行存款及相關財產,一邊試圖聯繫覃某到法院協商執行事宜,但覃某總以在外地出差為由逃避執行,到後來竟然拒接法官電話,住所、公司也找不到人,至12日晚,申請執行人黃某打電話告訴法官覃某躲在魚峰區茅山路某別墅區內,法官立即與法警趕往別墅將覃某帶回法院連夜協商執行事項,但覃某一直強調公司及本人沒能力履行償還債款的義務,鑑於覃某不僅是該電器公司債務的擔保人還是法定代表人之一,為了有效保障當事人權益,維護法律權威,法院對其下達拘留十五日的決定。

同一天,柳州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藏匿行蹤,法院也對其採取了十五日的拘留措施。

柳州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熊某、黃某因租賃合同一案向柳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經過仲裁,裁決該房地產公司需向熊某、黃某支付違約金1627200元,但房地產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自動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熊某、黃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的執行法官多次聯繫該房地產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某,希望該公司能夠自覺履行還款義務,但杜某在接到法院的執行通知後,拒不到庭,也不履行法定義務。他抱著僥倖心理,以公司資金困難為由一拖再拖,後面也是拒接法官電話,玩起了失蹤。10月12日,申請執行人熊某發現杜某行蹤通知法官將杜某拘傳到了法院,面對法官如何履行還款義務的詢問。“公司資金週轉有困難,我現在沒有能力償還欠款,也無法給出分期償還的方案”杜某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無所謂的態度,法院對其進行拘留。(魚峰法院 覃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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