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了一份專利侵權警告函,公司被告該怎麼辦?'

法律 技術 EMS 人生第一份工作 跳槽那些事兒 知識產權博士 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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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是一家機械設備整機生產商,零配件採購自外部廠商,甲公司經過多年積累,業務蒸蒸日上。2019年5月20日,公司收到一EMS快遞,打開一看,竟然是一份標題為告知函的文件,發函單位是一家電機廠,函件主要內容是發函單位系某電機的專利權人,專利號ZL01111111.8,甲公司設備中使用的某電機涉嫌侵犯了發函單位的專利權,要求甲公司核查並提供供應商姓名及採購合同,同時這個告知函還表明將保留起訴甲公司侵犯專利權的各項賠償權利。

甲公司認為自身經營一向合法,收到這樣的函件真是既驚訝又氣憤,那麼,遇到這樣的函件該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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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是一家機械設備整機生產商,零配件採購自外部廠商,甲公司經過多年積累,業務蒸蒸日上。2019年5月20日,公司收到一EMS快遞,打開一看,竟然是一份標題為告知函的文件,發函單位是一家電機廠,函件主要內容是發函單位系某電機的專利權人,專利號ZL01111111.8,甲公司設備中使用的某電機涉嫌侵犯了發函單位的專利權,要求甲公司核查並提供供應商姓名及採購合同,同時這個告知函還表明將保留起訴甲公司侵犯專利權的各項賠償權利。

甲公司認為自身經營一向合法,收到這樣的函件真是既驚訝又氣憤,那麼,遇到這樣的函件該如何處理呢?

收到了一份專利侵權警告函,公司被告該怎麼辦?

❗️公司行動指南

  1. 聯繫發函單位,確認函件的真實性;
  2. 通過知識產權局官網(http://cpquery.sipo.gov.cn)查詢函件中提到的專利,獲得專利權基本信息;
  3. 查看該電機涉及的供應商合同及付款文件;
  4. 與甲公司供應商溝通電機專利侵權問題;
  5. 視情況回覆發函單位,如甲公司認為自身不侵權,可從表明立場的角度回函,供應商信息尤其採購合同信息涉及甲公司經營機密,發函單位的要求沒有法律依據,甲公司可不予迴應。

法律風險分析

  • 甲公司或供應商是否存在侵權風險
  • 專利侵權是實質判斷,在訴訟過程中,法院將結合發函單位專利權利說明書,供應商技術使用情況等多項事實來綜合判斷,整體而言,是否侵權的風險主要在於供應商,甲公司無法得出準確結論。
  • 甲公司是否存在賠償風險
  • 我國《專利法》第七十條規定,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製造並售出的專利侵權產品,能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即便供應商產品經法院審判認定存在侵權,對於甲公司在收到該函件前的使用行為,因甲公司事先對侵權事宜不知情,並且能夠提供採購合同及送貨單等文件證明產品系外部採購的,法律上沒有承擔賠償責任的風險,對於甲公司在收到該函件後的使用行為,存在賠償風險。
  • 是否影響甲公司現有產品銷售
  • 即便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供應商產品確係侵權,因甲公司產品中包含侵權配件,也面臨被髮函單位起訴停止銷售的風險,可能影響現有產品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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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是一家機械設備整機生產商,零配件採購自外部廠商,甲公司經過多年積累,業務蒸蒸日上。2019年5月20日,公司收到一EMS快遞,打開一看,竟然是一份標題為告知函的文件,發函單位是一家電機廠,函件主要內容是發函單位系某電機的專利權人,專利號ZL01111111.8,甲公司設備中使用的某電機涉嫌侵犯了發函單位的專利權,要求甲公司核查並提供供應商姓名及採購合同,同時這個告知函還表明將保留起訴甲公司侵犯專利權的各項賠償權利。

甲公司認為自身經營一向合法,收到這樣的函件真是既驚訝又氣憤,那麼,遇到這樣的函件該如何處理呢?

收到了一份專利侵權警告函,公司被告該怎麼辦?

❗️公司行動指南

  1. 聯繫發函單位,確認函件的真實性;
  2. 通過知識產權局官網(http://cpquery.sipo.gov.cn)查詢函件中提到的專利,獲得專利權基本信息;
  3. 查看該電機涉及的供應商合同及付款文件;
  4. 與甲公司供應商溝通電機專利侵權問題;
  5. 視情況回覆發函單位,如甲公司認為自身不侵權,可從表明立場的角度回函,供應商信息尤其採購合同信息涉及甲公司經營機密,發函單位的要求沒有法律依據,甲公司可不予迴應。

法律風險分析

  • 甲公司或供應商是否存在侵權風險
  • 專利侵權是實質判斷,在訴訟過程中,法院將結合發函單位專利權利說明書,供應商技術使用情況等多項事實來綜合判斷,整體而言,是否侵權的風險主要在於供應商,甲公司無法得出準確結論。
  • 甲公司是否存在賠償風險
  • 我國《專利法》第七十條規定,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製造並售出的專利侵權產品,能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即便供應商產品經法院審判認定存在侵權,對於甲公司在收到該函件前的使用行為,因甲公司事先對侵權事宜不知情,並且能夠提供採購合同及送貨單等文件證明產品系外部採購的,法律上沒有承擔賠償責任的風險,對於甲公司在收到該函件後的使用行為,存在賠償風險。
  • 是否影響甲公司現有產品銷售
  • 即便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供應商產品確係侵權,因甲公司產品中包含侵權配件,也面臨被髮函單位起訴停止銷售的風險,可能影響現有產品銷售。
收到了一份專利侵權警告函,公司被告該怎麼辦?

❗️解決方案建議

  1. 暫緩支付供應商後續貨款或要求該供應商提供擔保金,直至包含爭議配件的甲公司產品全部銷售完畢。
  2. 在爭議解決前,停止向該供應商採購該電機,使用其他可核查專利權的產品。
  3. 根據與供應商的溝通情況來答覆發函單位或委託供應商來處理回覆事宜。

情景二

乙公司是一家機械設備配件生產商,向客戶甲公司及丙公司供貨,2019年5月20日,公司收到一EMS快遞,打開一看,竟然是一份標題為告知函的文件,發函單位是一家電機廠,函件主要內容是發函單位系某電機的專利權人,專利號ZL01111111.8,乙公司生產的電機涉嫌侵犯了發函單位的專利權,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並與發函單位協商賠償事宜,同時這個告知函還表明將保留起訴甲公司侵犯專利權的各項賠償權利。乙公司正在考慮如何處理該函件,甲公司來電稱收到了同樣的函件,要求乙公司立刻說明處理。

❗️公司行動指南

  1. 通過知識產權局官網(http://cpquery.sipo.gov.cn)確認函件中提到的專利,獲得專利權基本信息;
  2. 組織本公司技術人員將公司產品與專利權技術方案進行比對,評估侵權風險;
  3. 尋求外部機構(律所/協會/政府部門)支持。

❗️法律風險分析

  • 乙公司是否存在侵權風險
  • 該種情況下,函件往往來自競爭對手,乙公司的產品如何研發如何生產,是否侵犯專利權,乙公司一般是清楚的,在此情況下,處理方案應根據侵權的自我評估來進行。
  • 乙公司是否存在賠償風險

根據《專利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在構成侵權的情況下,賠償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專利權人實際損失>侵權人獲益> 參照專利許可使用費>法院酌定(1萬元至100萬元幅度);同時,賠償數額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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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是一家機械設備整機生產商,零配件採購自外部廠商,甲公司經過多年積累,業務蒸蒸日上。2019年5月20日,公司收到一EMS快遞,打開一看,竟然是一份標題為告知函的文件,發函單位是一家電機廠,函件主要內容是發函單位系某電機的專利權人,專利號ZL01111111.8,甲公司設備中使用的某電機涉嫌侵犯了發函單位的專利權,要求甲公司核查並提供供應商姓名及採購合同,同時這個告知函還表明將保留起訴甲公司侵犯專利權的各項賠償權利。

甲公司認為自身經營一向合法,收到這樣的函件真是既驚訝又氣憤,那麼,遇到這樣的函件該如何處理呢?

收到了一份專利侵權警告函,公司被告該怎麼辦?

❗️公司行動指南

  1. 聯繫發函單位,確認函件的真實性;
  2. 通過知識產權局官網(http://cpquery.sipo.gov.cn)查詢函件中提到的專利,獲得專利權基本信息;
  3. 查看該電機涉及的供應商合同及付款文件;
  4. 與甲公司供應商溝通電機專利侵權問題;
  5. 視情況回覆發函單位,如甲公司認為自身不侵權,可從表明立場的角度回函,供應商信息尤其採購合同信息涉及甲公司經營機密,發函單位的要求沒有法律依據,甲公司可不予迴應。

法律風險分析

  • 甲公司或供應商是否存在侵權風險
  • 專利侵權是實質判斷,在訴訟過程中,法院將結合發函單位專利權利說明書,供應商技術使用情況等多項事實來綜合判斷,整體而言,是否侵權的風險主要在於供應商,甲公司無法得出準確結論。
  • 甲公司是否存在賠償風險
  • 我國《專利法》第七十條規定,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許諾銷售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製造並售出的專利侵權產品,能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即便供應商產品經法院審判認定存在侵權,對於甲公司在收到該函件前的使用行為,因甲公司事先對侵權事宜不知情,並且能夠提供採購合同及送貨單等文件證明產品系外部採購的,法律上沒有承擔賠償責任的風險,對於甲公司在收到該函件後的使用行為,存在賠償風險。
  • 是否影響甲公司現有產品銷售
  • 即便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如果供應商產品確係侵權,因甲公司產品中包含侵權配件,也面臨被髮函單位起訴停止銷售的風險,可能影響現有產品銷售。
收到了一份專利侵權警告函,公司被告該怎麼辦?

❗️解決方案建議

  1. 暫緩支付供應商後續貨款或要求該供應商提供擔保金,直至包含爭議配件的甲公司產品全部銷售完畢。
  2. 在爭議解決前,停止向該供應商採購該電機,使用其他可核查專利權的產品。
  3. 根據與供應商的溝通情況來答覆發函單位或委託供應商來處理回覆事宜。

情景二

乙公司是一家機械設備配件生產商,向客戶甲公司及丙公司供貨,2019年5月20日,公司收到一EMS快遞,打開一看,竟然是一份標題為告知函的文件,發函單位是一家電機廠,函件主要內容是發函單位系某電機的專利權人,專利號ZL01111111.8,乙公司生產的電機涉嫌侵犯了發函單位的專利權,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生產銷售,並與發函單位協商賠償事宜,同時這個告知函還表明將保留起訴甲公司侵犯專利權的各項賠償權利。乙公司正在考慮如何處理該函件,甲公司來電稱收到了同樣的函件,要求乙公司立刻說明處理。

❗️公司行動指南

  1. 通過知識產權局官網(http://cpquery.sipo.gov.cn)確認函件中提到的專利,獲得專利權基本信息;
  2. 組織本公司技術人員將公司產品與專利權技術方案進行比對,評估侵權風險;
  3. 尋求外部機構(律所/協會/政府部門)支持。

❗️法律風險分析

  • 乙公司是否存在侵權風險
  • 該種情況下,函件往往來自競爭對手,乙公司的產品如何研發如何生產,是否侵犯專利權,乙公司一般是清楚的,在此情況下,處理方案應根據侵權的自我評估來進行。
  • 乙公司是否存在賠償風險

根據《專利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在構成侵權的情況下,賠償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專利權人實際損失>侵權人獲益> 參照專利許可使用費>法院酌定(1萬元至100萬元幅度);同時,賠償數額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收到了一份專利侵權警告函,公司被告該怎麼辦?

❗️解決方案建議

  1. 視前期評估的侵權風險來處理,如乙公司認為自身侵權,可與發函單位溝通和解事宜或者等待發函單位的進一步行動(訴訟/談判),如乙公司認為自身並不侵權,可積極準備技術證明提交客戶甲公司,可不回覆函件。
  2. 視上述溝通情況安排爭議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3. 委託專業機構提起宣告專利無效的法定程序。

情景三

乙公司是一家機械設備配件生產商,向客戶甲公司及丙公司供貨,2019年1月20日收到a公司的專利侵權警告函,同日甲公司及丙公司收到類似警告函並投訴至乙公司,乙公司分析後認為自身並不侵權並書面答覆了a公司,2個月過後在2019年4月20日,甲公司及丙公司收到了a公司的第二份函件,函件聲稱乙公司產品侵權,要求停止使用乙公司產品。乙公司並未收到上述函件,但甲公司及丙公司均取消了5月訂單,乙公司的銷售受到嚴重影響。

❗️解決方案建議

  1. 立即向a公司發出書面函件,要求其撤回警告或行使訴權。
  2. 主動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其不存在侵犯a公司專利權情形。
  3. 立即將上述行動向客戶甲公司及丙公司報備說明,爭取恢復訂單。

❗️相關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八條 權利人向他人發出侵犯專利權的警告,被警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經書面催告權利人行使訴權,自權利人收到該書面催告之日起一個月內或者自書面催告發出之日起二個月內,權利人不撤回警告也不提起訴訟,被警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請求確認其行為不侵犯專利權的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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