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規:這兩類無證無照經營合法,工商城管無權處理!

法律 經濟 法制 社會 農地圈 農地圈 2017-08-28

一、城管任性“管理”無證照商販或成為歷史!

漢語博大精深,比如國足就不僅僅是個運動隊,而被賦予了更多的含義,基本等同於某個形容詞。城管也不僅僅是個職業,也基本等同於某個形容詞。

城管和商販的衝突隔三差五的就被媒體爆出來一次,搞的大家都心理疲憊了。

國務院新規:這兩類無證無照經營合法,工商城管無權處理!

城市管理和百姓生計的衝突,很難用一個標準評判就能讓雙方都滿意,這就跟媳婦和媽同時掉水裡先救哪個都是錯一樣,近乎無解。

二、國務院新規:兩類無照經營也合法、嚴禁沒收工具、處罰金額標準降到2%

據農地圈瞭解,國務院近日最新公佈《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通讀新的辦法,有三大亮點:

國務院新規:這兩類無證無照經營合法,工商城管無權處理!

1、首次突破性的明確規定了兩種無照經營也合法

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場所和時間,銷售農副產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的規定,從事無須取得許可或者辦理註冊登記的經營活動。

2、杜絕簡單化粗暴執法

規定查處部門應當堅持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避免一概取締的簡單化執法,對具備辦理證照的法定條件、經營者有繼續經營意願的,應當督促、引導其依法辦理相應證照。

國務院新規:這兩類無證無照經營合法,工商城管無權處理!

3、全面降低處罰標準,最高處罰只有原來標準的2%

法律、行政法規對其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無照經營行為,適當減輕法律責任,不再予以沒收工具,並降低罰款數額。最高處罰額度從2萬元、5萬元、20萬元及50萬元降低為5000元、1萬元,適當減輕了無照經營者的經濟責任。

這是不是說,以後城管和商販的矛盾將會大大的緩解甚至要絕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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