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案件時效是如何規定的?錯過訴訟時效,真拿不到補償嗎?'
文章導讀:徵地拆遷案件時效是如何規定的?錯過訴訟時效,真拿不到補償嗎?
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時效。
1、按照新行訴解釋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文章導讀:徵地拆遷案件時效是如何規定的?錯過訴訟時效,真拿不到補償嗎?
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時效。
1、按照新行訴解釋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2、其一是行政行為作出時沒有告知當事人訴權,其二是起訴期限為1年。通常來說,楹庭拆遷團瞭解到,當強拆發生後,想要起訴政府強拆違法,需要在6個月內提起訴訟,但在強拆案件中,政府有時實施強拆前不予書面通知,或是下達的文書中沒有提示當事人訴訟的權利,此時當事人在1年內均可提起訴訟。
3、在強拆案件中,當事人往往害怕激化矛盾,不願意立刻起訴政府,而是選擇信訪、舉報、找領導等方式嘗試解決,時間拖延很久,問題也不易得到解決,等到真的下定決心起訴時卻錯過了起訴期限,喪失了維權機會。
文章導讀:徵地拆遷案件時效是如何規定的?錯過訴訟時效,真拿不到補償嗎?
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時效。
1、按照新行訴解釋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2、其一是行政行為作出時沒有告知當事人訴權,其二是起訴期限為1年。通常來說,楹庭拆遷團瞭解到,當強拆發生後,想要起訴政府強拆違法,需要在6個月內提起訴訟,但在強拆案件中,政府有時實施強拆前不予書面通知,或是下達的文書中沒有提示當事人訴訟的權利,此時當事人在1年內均可提起訴訟。
3、在強拆案件中,當事人往往害怕激化矛盾,不願意立刻起訴政府,而是選擇信訪、舉報、找領導等方式嘗試解決,時間拖延很久,問題也不易得到解決,等到真的下定決心起訴時卻錯過了起訴期限,喪失了維權機會。
4、然而楹庭拆遷團瞭解到,在2000年出臺的司法解釋中規定,同樣情況下的起訴期限為2年,所以對法律有一定了解的讀者反而更需要格外注意,不要忽視了法律規定的變更導致超過起訴期限。綜上所述,強拆案件的起訴期限縮短為6至12個月,別錯過維權時效。
5、不管涉及違章建築,還是遇到徵地拆遷,最好不要自行拆除涉案房屋。如果你自己拆了,以後很難獲得補償。
6、如果您遭遇了非法強拆,被徵收人被拆遷人可以在收到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維權。別通過信訪、舉報等方式錯過訴訟時效。
文章導讀:徵地拆遷案件時效是如何規定的?錯過訴訟時效,真拿不到補償嗎?
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時效。
1、按照新行訴解釋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2、其一是行政行為作出時沒有告知當事人訴權,其二是起訴期限為1年。通常來說,楹庭拆遷團瞭解到,當強拆發生後,想要起訴政府強拆違法,需要在6個月內提起訴訟,但在強拆案件中,政府有時實施強拆前不予書面通知,或是下達的文書中沒有提示當事人訴訟的權利,此時當事人在1年內均可提起訴訟。
3、在強拆案件中,當事人往往害怕激化矛盾,不願意立刻起訴政府,而是選擇信訪、舉報、找領導等方式嘗試解決,時間拖延很久,問題也不易得到解決,等到真的下定決心起訴時卻錯過了起訴期限,喪失了維權機會。
4、然而楹庭拆遷團瞭解到,在2000年出臺的司法解釋中規定,同樣情況下的起訴期限為2年,所以對法律有一定了解的讀者反而更需要格外注意,不要忽視了法律規定的變更導致超過起訴期限。綜上所述,強拆案件的起訴期限縮短為6至12個月,別錯過維權時效。
5、不管涉及違章建築,還是遇到徵地拆遷,最好不要自行拆除涉案房屋。如果你自己拆了,以後很難獲得補償。
6、如果您遭遇了非法強拆,被徵收人被拆遷人可以在收到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維權。別通過信訪、舉報等方式錯過訴訟時效。
二、評估異議的時效
1、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申請複核評估的,應當向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出書面複核評估申請,並指出評估報告存在的問題。
2、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複核評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評估結果進行復核。複核後,改變原評估結果的,應當重新出具評估報告;評估結果沒有改變的,應當書面告知複核評估申請人。
3、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複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複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徵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4、被徵收人對補償仍有異議的,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理(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被拆遷人可以請專業的拆遷律師介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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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時效。
1、按照新行訴解釋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2、其一是行政行為作出時沒有告知當事人訴權,其二是起訴期限為1年。通常來說,楹庭拆遷團瞭解到,當強拆發生後,想要起訴政府強拆違法,需要在6個月內提起訴訟,但在強拆案件中,政府有時實施強拆前不予書面通知,或是下達的文書中沒有提示當事人訴訟的權利,此時當事人在1年內均可提起訴訟。
3、在強拆案件中,當事人往往害怕激化矛盾,不願意立刻起訴政府,而是選擇信訪、舉報、找領導等方式嘗試解決,時間拖延很久,問題也不易得到解決,等到真的下定決心起訴時卻錯過了起訴期限,喪失了維權機會。
4、然而楹庭拆遷團瞭解到,在2000年出臺的司法解釋中規定,同樣情況下的起訴期限為2年,所以對法律有一定了解的讀者反而更需要格外注意,不要忽視了法律規定的變更導致超過起訴期限。綜上所述,強拆案件的起訴期限縮短為6至12個月,別錯過維權時效。
5、不管涉及違章建築,還是遇到徵地拆遷,最好不要自行拆除涉案房屋。如果你自己拆了,以後很難獲得補償。
6、如果您遭遇了非法強拆,被徵收人被拆遷人可以在收到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複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維權。別通過信訪、舉報等方式錯過訴訟時效。
二、評估異議的時效
1、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申請複核評估的,應當向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出書面複核評估申請,並指出評估報告存在的問題。
2、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自收到書面複核評估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評估結果進行復核。複核後,改變原評估結果的,應當重新出具評估報告;評估結果沒有改變的,應當書面告知複核評估申請人。
3、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複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複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徵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4、被徵收人對補償仍有異議的,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理(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被拆遷人可以請專業的拆遷律師介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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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徵地拆遷政策和安置補償標準不同,徵地項目不同,不能一概而論。如果您沒有與該政府協商好補償條件,可以諮詢徵地拆遷專業律師,或者請律師介入,用專業的法律知識與政府協商談判,爭取獲得公平、滿意的補償。您可以給我們發私信,一對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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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原創作者:楹庭拆遷律師團 朝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