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法院:巧借“夏季雷霆”之風 化解企業生存之困

法律 法制 社會 西平宣傳 2017-05-30

西平法院舉全院之力開展“夏季雷霆”專項活動以來,全院幹警積極響應黨組號召,強力推進執行結案工作。

5月18日,西平法院執行幹警於獻章、孫強在炎炎烈日的陪伴下,驅車300公里前往鶴壁市,處理河南鼎力杆塔股份有限公司與鶴壁市電星電氣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

在此之前,執行幹警於獻章、孫強多次到被執行人所在單位,協調處理。被執行人總是擺其企業的困難以及下崗職工生活的窘迫等情況,從不提及還款之事。多次電話聯繫被執行人,總以沒有能力履行為由,拒不償還欠款。網上查詢,沒有發現被執行人有銀行存款;評估拍賣資產不便操作……一時之間,執行陷入困境。

企業的困難,就是西平法院執行幹警的使命。他們充分發揮申請人的主觀能動性,讓申請人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功夫不負有心人,經多方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在鶴壁煤電股份有限公司第八煤礦有到期債權230萬元之多。西平法院執行幹警到八礦核實後,下達了協助執行通知書,該礦經理以與電星電氣是內部之間債務為由不情願協助執行。通過耐心細緻地做思想工作,張經理認識到法律的嚴肅性和協助法院執行的必要性。經過六個月的執行,協助執行單位分六次,以匯兌方式先後給付申請人180萬元。但雙方仍就起訴前後利息問題未達成一致意見。申請人要求按照調解書執行,必須給付起訴前的利息48萬元,起訴後的利息50萬元放棄執行,並承擔執行費用24958元。被執行人再三強調自己企業的困難,不願給付利息。西平法院執行幹警調取其財務往來賬目,發現被執行人今年上半年有幾個項目已接近尾聲,項目款已經到位。就在雙方談判進入僵局之時,執行幹警入情入理地勸說:“你們這種有能力拒不履行的行為,是要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申請人已經作出讓步,你們也應該積極還款,促使這個案件時日執行完畢,你們雙方以後還要合作,應互諒互讓”。通過西平法院執行幹警明理示法,雙方當事人終於達成執行協議,此案的執結,既救活兩個企業,化解了企業生存之苦,又實現了雙贏的目標,達成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政治效果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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