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賬不還縣政府成了“老賴”,官方是這樣迴應的

法律 投資 文章 刑法 中新經緯 2017-04-03

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1日電 近日,網上流傳《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決定書》和《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兩張的照片,直指江西省奉新縣欠賬3.2億元不還,成為了“老賴”。4月1日,奉新縣人民政府就此事進行了迴應,稱將尊重法律裁決,嚴格按法律履行義務,配合法院做好相關工作。

欠賬不還縣政府成了“老賴”,官方是這樣迴應的

奉新縣人民政府迴應截圖

據中共奉新縣委宣傳部官方微信號“奉新發布”消息,4月1日,該公眾號發佈了名為“關於網傳《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決定書》和《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的情況說明”的文章,文章提到,3月31日,網民在新浪微博上發了《法治,就是讓政府不能任性》的帖子和《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決定書》的照片,引起了網民和媒體的關注。我縣高度重視,將尊重法律裁決,嚴格按法律履行義務,配合法院做好相關工作。

關於奉新縣政府成為“老賴”事情原委是這樣的:3月31日,網上流傳著兩份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執行裁定書和執行決定書。執行裁定書顯示,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一起合同糾紛案件的判決時,被執行人奉新縣人民政府違反財產報告制度,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若干規定》等規定,決定將奉新縣人民政府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該決定一經作出即生效。

欠賬不還縣政府成了“老賴”,官方是這樣迴應的

網傳《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決定書》

據瞭解,這個案件是一起開發合同糾紛的案件,原告是奉新縣沿河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涉及的訴訟標的金額約3.2億元,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依法凍結了奉新縣人民政府在銀行的賬戶。也就是說,奉新縣政府變成了俗稱的“老賴”。

依據法律規定,在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後,奉新縣人民政府的法定代表人即縣政府的主要領導將來在乘坐飛機、高鐵及入住星際酒店高消費的時候,都將要受到限制。另外,依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該縣政府的領導人還有可能會因“拒不執行已生效判決、裁定”被追究刑事責任。(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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