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男子扮“鬼手黨”數秒“順走”2千餘元獲刑

法律 錢幣 法制 社會 人民網 2017-06-15

人民網桂平6月15日電 為騙取錢財,倆貴州籍男子組成“鬼手黨”,以散錢換整鈔為由,如變戲法般在收銀員的眼皮底下將2000多元順走。日前,廣西桂平市人民法院審結了此案,依法以盜竊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二千元;判處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一千元;兩被告人違法所得贓款予以追繳,發還被害人。

經審理查明,2017年1月6日13時許,王某、杜某為獲取不法利益,竄至桂平市某酒家前臺收銀處。王某用兩張50元面額人民幣對收銀員陳某謊稱要換一張帶8字的100元面額人民幣,陳某遂拿起收銀臺一疊100元面額人民幣查找,王某趁陳某不注意,以快速抽取錢幣的方法(俗稱“鬼手”)盜走陳某手中一疊錢中的2600元人民幣。同時杜某則以買菸的方式吸引陳某注意力,給王某掩護。作案後,兩人一起揮霍大部分贓款。破案後,公安機關已將從王某、杜某身上追繳的現金人民幣770元發還被害人陳某。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杜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祕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他們的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盜竊罪。被告人王某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刑罰執行完畢後,在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王某、杜某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根據被告人王某、杜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劉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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