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刑滿出獄後無所事事 變身小區惡霸打罵業主強收錢

法律 政法 社會 十堰市人民檢察院 十堰市人民檢察院 2017-09-27

來源:正義網

刑滿釋放後無所事事,偶然發現一小區無物業管理,遂宣稱接管小區,並向小區居民強收“物業費、停車費、修路費”,稍有不從,動輒打罵。近日,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對劉鳳華批准逮捕。

現年47歲的劉鳳華成年後多次因為觸犯刑法被捕入獄,2013年因盜竊罪刑滿出獄後無所事事,偶然間發現一小區沒有物業公司也無人管理,便私自撬開小區保安室,宣稱自己接管該小區。

隨後劉鳳華便開始向小區居民每戶每年收取200元物業費,開始時沒人理會他,劉鳳華仗著自己凶惡的面相和描龍刺虎的紋身以及蹲過監獄的“光榮往事”整日在小區內謾罵。無論男女老少只要被劉鳳華看見就會上前辱罵,語言及其汙穢下流。如果再不交錢,劉鳳華就會拿刀威脅恐嚇,並揚言誰不服就砍死誰。

該小區大部分都是原農墾局退休職工,老年人居多,劉鳳華無所畏懼,公然將小區內車棚拆除當廢鐵賣掉。劉鳳華來到該小區之後,小區內時常發生電動車、自行車等被盜事件,苦於沒有證據,民警和居民拿他無可奈何。

其實劉鳳華之所以如此囂張,是有“底氣”的,究其原因便是他在服刑期間,經常 “研究”法律知識,久而久之自認為掌握了其中的“門道”,今後可遊走於法律的邊緣。比如他在恐嚇辱罵他人時,雖然手中提刀卻並不傷人,只是抽他人耳光,這樣一來即便有人報警,他至多受到行政拘留的處罰,從班房出來後“濤聲依舊”,甚至變本加厲騷擾。

迫於劉鳳華淫威,小區居民敢怒不敢言,2013年至2017年多數居民都抱著“花錢買消停”的思想把錢給了劉鳳華,收到錢後劉鳳華吃喝嫖賭揮霍一空,什麼也不為小區做。大家像躲瘟神一樣躲著他,很多居民看見他都不敢出門,部分居民由於無法忍受劉鳳華只好將房子賤賣搬走。

嚐到甜頭的劉鳳華愈加猖狂,除了收取物業費還向居民收取停車費,如果不交,便將大門鎖死,禁止出入。2017年7月科爾沁區政府為農墾小區修了路,劉鳳華又起了歹心,宣稱路是自己修的,並以此為由向居民收取修路費。

8月13日劉鳳華在小區內遇見許女士(66週歲),便索要修路費,許女士說“路是居委會修的”,劉鳳華惱羞成怒拿起鐵鍬將徐女士打倒在地,致許女士手腕受傷。許女士倒地後劉鳳華不依不饒繼續用鐵鍬拍打她,恐嚇並威脅要砸了許女士兒子的車。當晚劉鳳華又去許女士家要錢,正好遇見徐女士兩個兒子在照料母親,劉鳳華見狀倉皇逃走,之後悄悄將徐女士兒子的汽車砸壞。

近日科爾沁區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將劉鳳華依法逮捕。(文中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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