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區開出首張“反恐罰單” 一酒店被罰10萬元

法律 朋友圈 法制 社會 中國江蘇網 2017-05-14

中國江蘇網5月13日訊 5月10日,鹽城市公安局城南新區分局對一家未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簡稱《反恐法》)法定職責的酒店,開出了10萬元“反恐罰單”。這是繼去年阜寧、射陽等地三家旅館被開出“反恐罰單”後,我市公安機關針對旅館業違法經營行為,依法開出的第四張罰單,在鹽城大市區尚屬首例。

5月10日下午,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反恐支隊聯合城南新區分局新都派出所,對其轄區部分問題旅館進行重點清查檢查中,發現一支由25人組成的演出團隊,於5月6日從外地來鹽,並於當天上午10點入住市區解放南路某酒店。

經查,該團隊當時實際只提供了22人的身份信息,酒店值班工作人員卻在未如實查驗的情況下,便為其安排入住16個房間。由於該酒店違反了旅客實名登記管理規定,民警立即嚴格按照執法程序,對該酒店法人代表以及相關責任人展開詢問調查,並進行證據固定。

在接受調查的過程中,該酒店負責人一再表示,發生此事皆因值班人員一時疏忽造成。但據警方調查,這已不是該酒店第一次違反相關管理規定。早在2015年12月19日、12月31日以及今年4月19日,該酒店就曾三次因未按規定登記旅客信息,被城南警方責令限期改正並處罰款。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管理,5月10日,城南警方依據《反恐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對該酒店處以10萬元罰款,並對該旅館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張某、前臺登記服務人員陸某分別處以5000元罰款。

警方提醒公眾,住宿配合旅館登記身份信息既是履行公民義務,也是參與社會治理的全民行動,旅館等行業場所應當自覺履行對客戶信息查驗登記職責。而廣大市民外出住宿時也要務必帶好身份證件,配合旅館做好登記工作;如果確實未攜帶身份證件,可到當地派出所核對個人身份信息後,憑派出所開具的相關身份證明辦理登記入住手續。

《《《鏈接

哪些情況會收到“反恐罰單”?

【情況一】:微信朋友圈或微博等平臺上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事件信息,傳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動的實施細節,發佈恐怖事件中殘忍、不人道的場景。

【情況二】:快遞等物流運營單位,若沒有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未依照規定對運輸、寄遞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或者開封驗視的;未登記客戶身份、物品信息的。

【情況三】:賓館、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經營者、服務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在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後拒不改正的情況下,也有可能收到“反恐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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