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待老人就是善待自己

法律 刑法 法制 社會 正北方網 2017-04-10

4月1日,包頭市土右旗人民法院對土右旗某村村民王某某起訴5名子女討要贍養費糾紛一案依法作出判決,5名被告每月給付原告王某某贍養費300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4月6日《北方新報》)

養育之恩,反哺相報。贍養父母不僅是為人子女者做人的根本,更是於法、於理、於情都不能推卸的責任。老人辛辛苦苦將兒女們撫養成人,可說操勞了大半輩子,兒女卻逼得老人求助法律援助,這樣做不僅為道德所不容,同時也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我國從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到婚姻法、刑法等多個法律,都規定了子女對老人的贍養義務,但是贍養老人應該是發自內心的行為,法律也許可以強制不孝子女履行贍養義務,但卻無法喚回他們已經缺失的孝心,強制執行語境下的“履行贍養義務”,充其量是走過場而已。

所以,我們只能無奈地奉勸那些不願意盡贍養義務的為人子女者:不妨換位思考,好好考慮一下自己的將來。終歸,自己也是做父母的人,也有年邁需要兒女贍養的那一天,現在自己都不贍養老人,將來又怎敢指望孩子贍養自己?須知,善待老人就是善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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