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出臺《意見》建立“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清單制度

法律 經濟 慈善 政法 山東司法 山東司法 2017-11-03

近日,濰坊市委、市政府聯合出臺《關於推進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將300餘部與經濟社會發展、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責任落實到50多個部門單位,以責任清單的形式,明確了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和有關社會組織作為普法責任主體應承擔的普法工作責任,建立濰坊市“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清單制度。

《意見》明確,各部門單位和有關組織要根據工作職責和執法任務,將普法工作納入工作計劃,制定年度法治宣傳教育計劃和方案,建立健全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法、法治講座、法律培訓、年度述法、法律知識考試等制度,落實普法工作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主體責任,形成分級負責、協作配合、共同參與的普法工作格局。

《意見》要求,各級各部門廣泛組織開展“法律六進”活動,並結合特殊時段和時間節點,集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要建立健全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在開展執法活動、司法辦案、處理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等工作中積極履行普法責任,向社會公眾開展普法宣傳。要履行公益媒體普法,充分發揮政府門戶網站、“兩微一端”、頭條新聞矩陣等公益媒體和新媒體優勢,廣泛開展公益法治宣傳,推動普法教育社會化。

《意見》強調,各級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是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監督主體,建立健全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登記制度、聯席會議制度等,定期考核檢查、協調調度,督促工作落實。推行第三方機構評估測評機制,採取電話採訪、調查問卷等方式,對相關部門常用法律法規宣傳情況、群眾知曉率和滿意度等進行測評,把群眾的反饋意見作為衡量各部門普法工作的重要標準。將“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作為法治建設的重要方面,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重要內容,完善考核體系、標準和辦法,推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檔升級。

《意見》還對加強“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工作領導,進一步創新普法載體、強化隊伍建設、抓好典型帶動等作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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