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出去的彩禮能收回來嗎?什麼情況能收回彩禮?'

法律 戀愛 不完美媽媽 農村 經濟 法二十柒 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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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男子張某與嶽某於2009年11月經媒人介紹相識,並確立了戀愛關係。2010年3月21日,兩人訂婚。訂婚當日,張某家人經媒人之手付給女方岳某家婚約彩禮3萬元。訂婚後,張某與嶽某開始共同生活。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也沒有生育子女。2013年3月2日,嶽某因生活瑣事負氣離開張某家出走,外出打工一直未回張家。為此,2015年10月,張某將嶽某告上法院, 請求其退還3萬元彩禮。法院審理認為嶽某應返還婚約彩禮, 但鑑於已與張某共同生活近3年,故應酌情予以返還,最終判決返回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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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男子張某與嶽某於2009年11月經媒人介紹相識,並確立了戀愛關係。2010年3月21日,兩人訂婚。訂婚當日,張某家人經媒人之手付給女方岳某家婚約彩禮3萬元。訂婚後,張某與嶽某開始共同生活。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也沒有生育子女。2013年3月2日,嶽某因生活瑣事負氣離開張某家出走,外出打工一直未回張家。為此,2015年10月,張某將嶽某告上法院, 請求其退還3萬元彩禮。法院審理認為嶽某應返還婚約彩禮, 但鑑於已與張某共同生活近3年,故應酌情予以返還,最終判決返回5000元。

送出去的彩禮能收回來嗎?什麼情況能收回彩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 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 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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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男子張某與嶽某於2009年11月經媒人介紹相識,並確立了戀愛關係。2010年3月21日,兩人訂婚。訂婚當日,張某家人經媒人之手付給女方岳某家婚約彩禮3萬元。訂婚後,張某與嶽某開始共同生活。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也沒有生育子女。2013年3月2日,嶽某因生活瑣事負氣離開張某家出走,外出打工一直未回張家。為此,2015年10月,張某將嶽某告上法院, 請求其退還3萬元彩禮。法院審理認為嶽某應返還婚約彩禮, 但鑑於已與張某共同生活近3年,故應酌情予以返還,最終判決返回5000元。

送出去的彩禮能收回來嗎?什麼情況能收回彩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 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 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送出去的彩禮能收回來嗎?什麼情況能收回彩禮?

解讀

男女雙方在初步確定婚姻意向後,男方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即 通常所稱的“彩禮”,已成為一種普遍的習俗,特別是農村地區具有一定 的普遍性。按照傳統習慣,彩禮一旦送出,雙方不得反悔。如果女方反 悔,彩禮必須無條件退還;如果男方反悔,則女方可以拒絕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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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男子張某與嶽某於2009年11月經媒人介紹相識,並確立了戀愛關係。2010年3月21日,兩人訂婚。訂婚當日,張某家人經媒人之手付給女方岳某家婚約彩禮3萬元。訂婚後,張某與嶽某開始共同生活。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也沒有生育子女。2013年3月2日,嶽某因生活瑣事負氣離開張某家出走,外出打工一直未回張家。為此,2015年10月,張某將嶽某告上法院, 請求其退還3萬元彩禮。法院審理認為嶽某應返還婚約彩禮, 但鑑於已與張某共同生活近3年,故應酌情予以返還,最終判決返回5000元。

送出去的彩禮能收回來嗎?什麼情況能收回彩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 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 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送出去的彩禮能收回來嗎?什麼情況能收回彩禮?

解讀

男女雙方在初步確定婚姻意向後,男方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即 通常所稱的“彩禮”,已成為一種普遍的習俗,特別是農村地區具有一定 的普遍性。按照傳統習慣,彩禮一旦送出,雙方不得反悔。如果女方反 悔,彩禮必須無條件退還;如果男方反悔,則女方可以拒絕退還。

送出去的彩禮能收回來嗎?什麼情況能收回彩禮?

法律雖然規定了返還與不返還的基本原則,但究竟如何掌握返還的尺度,法院會根據當地風俗及當事人特殊情況酌情認定,比如哪方提出 解除婚約、雙方結婚時間長短、有無生育子女、財產使用情況、雙方經濟狀況等。一般情況下,如果是接受彩禮的一方即女方提出解除婚約, 相對於男方提出而言,返還的彩禮金額要多一些,當然能和氣解決彩禮問題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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