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如果讓對方寫上這2句話,那絕對是想賴賬了!

法律 張勇說時尚 張勇說時尚 2017-10-14

如果借條不知道怎麼寫?那你就要當心了,尤其是下面這5個錯誤範例,如果有人這麼對你寫借條就要當習了。

借條一:借款人用小名或綽號

借條如果讓對方寫上這2句話,那絕對是想賴賬了!

錯誤二:借錢寫成了欠錢,而且不寫哪一天還款

借條如果讓對方寫上這2句話,那絕對是想賴賬了!

注意瞭如果借條標註了最後還款日期,訴訟時效最長20年;但如果沒寫還款日期,那麼你就僅僅有兩年的訴訟期限。你看看這區別大不大。

錯誤三:“今收到”與“今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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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不僅表示你從別人出借了錢而且已經收到了,也強調了出借人已將借款交付給了借款人,所以可以當做訴訟時的借款證據。而“借”這個詞沒有體現錢到底是否借出去了還是沒借出去。

錯誤四:口頭約定了利息,沒有在借條上寫清楚

借條如果讓對方寫上這2句話,那絕對是想賴賬了!

如果利息只是兩人口頭協定,並沒有在借條裡寫明,那麼就必須按照《合同法》第211條:借款時沒有書面約定利息的,認定為不用支付利息。

所以如果你發現某些找你借錢的人的借條有貓膩時,就要求他重寫,尤其是讓對方寫明最後還款日期與利息。下面提供一個參考。

借條如果讓對方寫上這2句話,那絕對是想賴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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